- 驾发?012?1号中共驾车乡委员会关于印发《驾车乡纪委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等的通知
- 来源:驾车乡党委 点击次数?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11737"> 发布日期?012-09-05
驾发?012?/span>31?/span>
中共驾车乡委?/span>?/span>
关于印发?/span>驾车?/span>纪委信访举报工作制度?/span>?/span>
七项制度的通知
?/span>党总支(支部),各村、各单位(部?/span>?/span>?/span>
经乡党委研究同意,现?/span>?/span>驾车?/span>纪委信访举报工作制度?/span>等七项制?/span>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span>
中共驾车乡委员会
2012?/span>6 ?/span>25 ?/span>
驾车?/span>纪委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第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更好地发挥联系沟通、信息反馈、监督保障、协调疏导的作用,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共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span>
第二?/span> 信访受理的基本原?/span>
(一)坚持依法依纪办理?/span>
(二)坚持办理规定、过程、结?/span>?/span>三公开?/span>?/span>
(三)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span>
(四)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span>
(五)坚持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教育相结合?/span>
第三?/span> 信访受理的范?/span>
乡纪委受理的范围?/span>
(一)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span>
(二)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或对纪检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span>
(三)党员、党组织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提出的批评、建议?/span>
(四)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span>
乡人民政府监察室受理的范围:
(一)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span>
(二)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不服行政监察机关或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span>
(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的控告、检举?/span>
(四)法律、法规授权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受国家行政机关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不服行政监察机关或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span>
第四?/span> 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应当按照归口分工的规定,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反映,并作好解释工作;对于其中的重要问题或紧急事项,可以协助举报人联系受理单位或报告有关领导后再处理?/span>
第五?/span> 信访方式的处?/span>
(一)来信处理。收到群众来信,及时拆封,保持信封和信件内容的完整,按照信文、附件、信封先后顺序装订,在信文首页右上角加盖信访收件印戳,注明收信日期。收到电子邮件,及时下载打印,并按来信方式处理?
(二)来访处理。对于群众来访,信访接待工作人员应验明来访人身份,填写《来访登记表》,认真听取来访人反映的问题、要求及相关情况,做好《接访记录》,在记录首页右上角加盖信访收件印戳,注明来访日期?/span>
(三)来电处理。对于群众来电,接电人员应询问来电人的基本状况,认真听取来电人反映的问题与相关情况,做好《举报电话记录》,在记录首页右上角加盖信访收件印戳,注明来电日期。如系党纪政纪处理问题的申诉事项,接电人员应请对方通过来信、来访方式进行?/span>
第六?/span> 信访办理时限
(一)一般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个月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最长应?个月内办结(进入立案调查、未能结案的事项除外)?/span>
(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要求时限办结?/span>
(三)交办、转办信访事项要求回复调查处理结果的,应?个月内回复结果?/span>
(四)不能如期回复结果的,必须说明原因?
第七? 信访办结方式
在规定办理期限内,承办人应就调查结果、处理情况等事项形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佐证材料一并提交乡纪委书记审核,报党委审批。根据不同信访事项的调查结果,可以采取不同的办结方式?/span>
(一)办结。对于反映问题基本属实、但不构成违纪并已进行批评教育等相应处理,或反映问题失实的,或个人申诉得以复议、复查的信访事项,作办结处理?/span>
(二)转办。对于反映问题基本属实、且已构成违纪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的信访事项,转为立案调查;对反映问题涉及县管干部的,及时向县纪委报告?/span>
(三)存查。对于缺乏明确线索、一时难以核查的信访事项,可暂时予以存查?
第八?/span> 信访办理公开
信访事项调查结束后,乡纪委应?日内将办理结论通过约谈、回访、书信、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署实名信访人进行反馈,听取其意见?/span>
第九?/span> 信访办理归档
信访事项办结后,应按档案管理要求将所有材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第十?/span> 信访保密
严格执行纪检监察信访保密规定,处理信访事项必须严格规范办理程序和传递范围,不得暴露信访人身份,不得将检举、控告材料转至被检举控告人、被检举控告单位或无关人员?/span>
驾车?/span>纪委案件检查工作制?/span>
第一? 案件检查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严肃党纪的中心环节。为使辖区案件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根据?/span>中国共产党章?/span>》、《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案件检查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span>
第二?/span> 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通过执纪办案,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保?/span>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span>
第三?/span> 案件检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span>
第四?/span> 经信访受理、初步核实后,由参与核实的人员写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乡纪委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一)反映问题失实的,应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必要时还应向被反映人说明情况或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
(二)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建议有关党组织作出恰当处理?
(三)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予立案?/span>
第五? 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的,办理立案手续?/span>
第六?/span> 凡需立案的,应写出立案呈批报告,并附检举材料和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呈报党委审批。立案审批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经批准立案的案件,乡纪委下发立案决定书,并将立案决定书抄送组织部门、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立案调查期间,未经乡纪委或调查组同意,不得批准被调查人出境、出国、出差,或对其进行调动、提拔、奖励?/span>
第七? 对公安、司法机关已处理的案件中所涉及的党员,需要给予党纪处分且不需要补充调查,属于乡镇干管权限的,由乡审理小组直接审理。如需进一步调查的,应先办理立案手续?/span>
第八?/span> 对已经立案的案件,乡纪委应根据案情成立调查组?/span>调查组要熟悉案情,了解与案件有关的政策、规定,研究制订调查方案。调查开始时,在一般情况下,调查组应会同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与被调查人谈话,宣布立案决定和应遵守的纪律,要求其正确对待组织调查。调查中,应认真听取被调查人的陈述和意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span>
第九?/span> 办案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对被调查人或有关人员采取违犯党章或国家法律的手段;
(二)不准泄露案情,扩散证据材料?
(三)不准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故意夸大或缩小案情;
(四)不准接受与案件有关人员的财物和其他利益?
第十?/span> 办案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被调查人、检举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也有权要求回避?
(一)是本案被调查人的近亲属?
(二)是本案的检举人、主要证人;
(三)本人或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四)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查处案件的;
办案人员的回避,由乡纪委负责人决定。对办案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办案人员不停止对案件的调查?/span>
第十一? 调查取证
(一)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也可拍照、复制,但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书证还须由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
(二)收集证言,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证言材料要一人一证,可由证人书写,也可由调查人员作笔录,并经本人认可。所有证言材料应注明证人身份、出证时间,并由证人签字、盖章或押印。证人要求对原证作出部分或全部更改时,应重新出证并注明更改原因,但不退原证。与证人谈话,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被侵害人的陈述、被调查人的陈述,适用本项规定?
(三)对于有关机关移送的调查材料,必须认真审核,经调查人员认定后才可作证据使用?
第十二条 调查组应将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写成错误事实材料与被调查人进行核对。对被调查人的合理意见应予采纳,必要时还应作补充调查;对不合理的意见,应写出有事实根据的说明?/span>
第十三条 成立反腐败案件查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乡纪委书记任组长,公安、财政、经管、司法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遇有重大案件,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解决调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四条 调查取证基本结束后,调查组应经过集体讨论,写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是:立案依据,主要错误事实及性质;有关人员的责任;被调查人对错误的态度;处理建议。对调查否定的问题应交待清楚。对难以认定的重要问题用写实的方法予以反映。调查报告须由调查组全体成员签名。调查中,若发现违纪党员同时又触犯刑律,应适时将案件材料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处理?/span>
第十五条 案件调查的时限为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在延长期内仍不能查结的,报经批准立案机关批准后可再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span>
第十六条 凡属立案调查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案件,调查终结后,都要移送审理?/span>移送审理时,应移送下列材料,并办交接手续?
(一)领导同意移送审理的批示?
(二)立案依据;
(三)调查报告和调查组的意见?
(四)全部证据材料;
(五)与被调查人见面的错误事实材料;
(六)被调查人对错误事实材料的书面意见和检讨材料;
(七)调查组对被调查人意见的说明?/span>
第十七条 乡人民政府给予监察对象政纪立案的,参照本制度执行?/span>
驾车?/span>纪委案件审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案件审理工作,是对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的审核处理工作,是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处理党员或党组织违犯党纪案件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办案质量,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正确执行党的纪律,根据?/span>中国共产党章?/span>》、《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结合案件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span>
第二?/span> 审理党员或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犯错误的同志,必须坚?/span>?/span>惩前毖后,治病救?/span>?/span>的方针。根据其错误,恰当处理,既反对惩办主义,又不得姑息迁就?/span>
第三? 案件审理工作的任务:审查处理党员、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和复查的案件。实事求是地核对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的事实材料,审核鉴别证据,根据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分析认定问题的性质,按照党章的规定和党对犯错误党员的一贯政策以及规定的程序,正确地处理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或党组织?/span>
第四?/span> 实行查审分开,集体审议。案件检查结束后,必须移送案件专兼职审理人员进行审理。成立案件审理小组,审理小组可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由党委从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但参与调查的人员不得作为审理小组成员?/span>
第五?/span> 案件审理工作人员应具有的党性原则和工作作风?/span>
(一)要有坚强的党性和高度的责任感,坚持原则,刚正不阿,秉公办案,不徇私情,敢于同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二)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不主观臆断;坚持调查研究,走群众路线,不偏听偏信,善于听取不同意见?/span>
(三)注重总结经验,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span>
(四)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所办案件的情况?/span>
(五)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党规党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和政策、业务水平?/span>
第六? 职责范围
(一)审理按照批准权限由乡党委批准的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
(二)审理报送上级纪委审批的案件?/span>
(三)受理乡党委、纪委及上级党委、纪委批准的案件中党员对所受处分或结论不服的申诉;
(四)行政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移送的需给予党纪处分的案件。其中,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的,由受理案件的乡纪委补充调查后移送审理;
(五)为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选择典型案例?/span>
第七? 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span>
(一)是本案被调查人的近亲属?
(二)是本案的检举人、主要证人;
(三)本人或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四)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查处案件的?
审理人员的回避,由乡纪委负责人决定。对审理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审理人员不停止对案件的审理?/span>
第八?/span> 审理案件的基本要?/span>
(一)事实清楚。事实是定案的基础。审理案件,必须将错误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后果、本人应负的责任,以及产生错误的主客观原因等,审核清楚。如发现事实不清,要责成或协同原报案单位重新查证清楚,要使所认定的错误事实符合客观实际;
(二)证据确凿。证据是判断事实的依据。对证据必须认真地进行鉴别,去伪存真。认定错误的事实,一定要有充分的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不确凿,不能认定。证据充分、确凿,即使犯错误的人拒不承认,也可以认定;
(三)定性准确。认定问题的性质,必须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以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绳,进行具体分析,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就定什么性质?/span>
(四)处理恰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的基础上,作出恰当处理。既不要处理过头,又不要姑息迁就?/span>
(五)手续完备。处理案件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手续办理,按照处分党员或党组织的批准权限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原报案单位必须补办;
(六)程序合法。严格按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办案程序,保证办案工作规范有序进行?/span>
第九?/span> 在审理过程中,如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关人员责任不明时,应主动听取调查组的意见,确需补报材料时,由调查组补报材料?/span>
第十?/span> 一般情况下,审理小组应派人与犯错误党员谈话,核对错误事实,听取本人意见。本人如对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提出不同意见,应写出书面材料。没有书写能力的,应由谈话人将其意见整理成书面材料,并交本人签字、按手印?/span>
第十一?/span> 审理小组审理后,草拟审理报告。报告中应写明错误事实、性质、政策法规依据、调查组的意见和审理小组的意见?/span>
第十二条 审理小组讨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应由乡纪委将以下材料上报县纪委审核:
(一)初核报告;
(二)立案依据、立案报告、立案决定书?/span>
(三)错误事实调查报告和主要证据材料?/span>
(四)被调查对象检查材料和对错误事实见面材料的意见以及调查组对本人意见的说明;
(五)案件审理小组的审理报告?/span>
第十三条 在经过县纪委审核后,将审理报告提交乡党委会议讨论,形成初步处理意见?/span>
第十四条 将初步处理意见带到被调查对象所在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形成决议,征求党总支意见。在召开支部大会时,如无特殊情况,应通知本人出席会议,允许他在会上为自己申辩,也允许他人为之辩护。形成决议后,本人应对支部决议提出书面意见?/span>
第十五条 提交乡党委会议讨论形成处理决定。对需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由乡党委直接行文;对需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的,需由党委形成请示报请县纪委审批,待批复下发后再由党委行文?/span>
第十六条 处分决定一经批准即执行,需在适当范围内宣布,并由本人签字。如果本人不服提出申诉,必须负责及时处理或迅速转递,不得扣压,不得推诿。对于申诉有理,需要改变的,要实事求是地予以改正;对于错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而本人坚持错误和无理要求的,要批评教育;对于无理取闹的,要严肃处理?/span>
第十七条 案件办理完结后,由承办人按照规定立卷归档?/span>
第十八条 乡人民政府给予监察对象政纪处分的,除处分种类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办理外,参照本制度执行?/span>
?/span>纪委委员联系点工?/span>制度
第一?/span> 为加强对各部门、各村反腐倡廉建设的督促?协调指导,进一步完善有力推进、高效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的保障作用,制定本制度?/span>
第二?/span> 联系范围
纪委委员分别联系到各部门、各村?/span>
第三?/span> 工作内容
(一)指导联系点对反腐倡廉建设,帮助制定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思路、工作重点和措施,加强业务指导?/span>
(二)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确保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快速、高效落实,保证政令畅通?/span>
(三)督促联系点、村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阶段性工作任务?/span>
(四)了解基层的民情民意及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帮助基层解决信访问题,化解党群、干群矛盾。对集体访、重大疑难信访件和上级交办的信访件,纪委委员要亲自过问,掌握信访动态,提出工作方案,必要时共同参与解决?/span>
第四?/span> 工作要求
纪委委员每年要采取座谈、走访、实地调研等形式,到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不少于6次;帮助联系点解?-2个实际问题;撰写1-2篇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纪检工作调研文章;参与所联系点工作会?次以上;讲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课1堂以上?/span>
监督检查制?/span>
第一条?为加强对上级关于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span>
第二?/span> 监督检查工作由乡纪委牵头组织开展?/span>
第三?/span> 对单?/span>部门、村委会工作的监督检查适用本制度?/span>
第四?/span> 监督检查内?/span>
(一)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
(二)各项强农惠农支农资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落实情况;
(三)四议两公开、三务公开?/span>党务、村务和财务)情况;
(四?/span>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处置情况;
(五)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span>
第五?/span> 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定期督查原则上每季度一次,不定期监督检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采?/span>?/span>听、看、查、访、议?/span>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span>
(一)听:听取工作履职情况汇报;
(二)看:看档案痕迹资料?/span>
(三)查:到实地检查落实情况;
(四)访:找相关人员询问落实情况?/span>
(五)议:对存在问题商议解决的办法和措施?/span>
第六?/span> 监督检查结果运?/span>
(一)形成监督检查专报,报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供决策参考?/span>
(二)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必要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span>
(三?/span>?/span>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span>,及时问责并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span>
(四?/span>?/span>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强农惠农支农资金,截留、挪用、贪污、私分财政专项资?/span>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span>
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第一?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能力,根据《会泽县领导干部?/span>五必谈一约谈?/span>制度》,制定本制度?/span>
第二?/span> 谈话的范围和对象
(一)谈话人:党委书记、乡长、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受党委书记、乡长委托的其他班子成员,受纪委书记委托的纪委副书记?/span>
(二)谈话对象:乡机关党员干部、村?/span>两委?/span>干部、部门工作人员?/span>
第三? 谈话方式?/span>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span>
第四?/span> 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必须进行廉政谈话?/span>
(一)对新任用和调整岗位的党员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主要按照新任用干部的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正确履职、廉政勤政、拒腐防变等方面的具体责任及要求?/span>
(二)在重大项目、重要工作启动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主要是针对性地提出项目建设、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廉洁要求?
(三)对群众举报反映或发现有违纪苗头的干部进行谈话。主要是指出存在的问题,帮助其认识问题的性质、危害及后果,有针对性地进行批评教育?/span>
(四)对部门内部及村?/span>两委?/span>班子出现不团结问题的进行谈话。主要是帮助其找准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班子民主决策、民主议事、转变作风、维护团结等方面的要求?/span>
(五)对发现有不廉洁问题,未达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进行谈话。主要是对其有针对性地进行廉政教育、提醒和警示,增强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能力?/span>
第五? 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约谈。每年开展一次定期约谈,特殊情况,不定期进行约谈。谈话主要内容有?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span>
(二)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情况?/span>
(三)重点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施工进度延误2个月以上,擅自变更计划、更改建设规模和内容、违反招投标程序和有关政策法规行为的?/span>
(四)重点工作推进及存在问题的;
(五)解决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span>
(六)其他需要互相沟通及共同研究的问题?/span>
第六?/span> 谈话由乡纪委提出谈话的具体意见,经乡党委书记批准后实施?/span>
第七?/span> 谈话人在谈话过程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正面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在掌握和分析干部思想状况的基础上进行。谈话中要有的放矢,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意见?/span>
第八?/span> 谈话对象在谈话过程中要对自己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如实地向谈话人说明,勇于进行自我批评,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接受谈话人的批评、帮助与指导,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span>
第九? 通过谈话,对已作澄清的问题,要使其解除思想顾虑;对需要纠正的问题,要明确提出纠正意见,并限期纠正;对有轻微错误的,要批评教育,帮助提高认识,改正错误?/span>
第十?/span> 通过谈话认定的,必须由谈话对象纠正的问题及改正的错误,谈话对象必须在谈话结束?0天内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并由纪委跟踪督促。谈话可视情况责成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说明?/span>
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 为进一步促进基层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不断增强拒腐防变、抵御风险能力,从源头上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及时制止和有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制定本制度?/span>
第二? 本制度所称党员干部,是指村总支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及副主任、站所部门负责人?/span>
第三?/span> 应予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
(一)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span>
(三)本人房屋建造、买卖、出租情况;
(四)本人入股经商办企业或承包工程情况;
(五)本人、配偶和子女及其配偶机动车辆购置、出售情况;
(六)外出考察、学习情况;
(七)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八)按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向组织报告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其他个人重大事项?/span>
第四?/span> 党员干部于每?/span>1?1?/span>前报告一次上年度的个人重大事项?/span>
第五?/span> 个人重大事项直接报乡纪委,由乡纪委负责记入个人廉政档案?/span>
第六?/span> 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本制度,实事求是地向党组织报告情况。对违反政策规定该报不报,不如实向组织报告的,要追究其纪律责任?/span>
第七?/span> 对报告人报告的内容,一般予以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报告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本单位内部予以公开?/span>
第八?/span> 乡纪委每年不定期抽查,并将情况汇总上报乡党委,作为考核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span>
主题词:纪检 工作制度△?通知
驾车乡党?/span>办公室 ? 2012?/span>6?5日印?/span>
(共?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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