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承诺制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三项制度(制度建设?/li>
-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党委 点击次数?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3999"> 发布日期?012-09-10
会泽县交通局服务承诺?/span>
第一?/span> 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发展软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根据《中共会泽县委关于印?lt;会泽县服务承诺制>?lt;会泽县限时办结制>?lt;会泽县首问首办责任制>的通知》(会发?008?2号)要求,结合交通局实际,制定本制度?/span>
第二? 本制度适用于会泽县交通局机关、局属各部门及其公务员和工作人员?/span>
第三?/span> 本规定所称服务承诺制,是指根据职能分工和工作要求,对交通部门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并严格按照承诺办事,承担承诺责任的制度?/span>
第四?/span> 服务承诺遵循依法、诚信、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办事效率和公众满意度为目标?/span>
第五?/span> 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span>
(二)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span>
(三)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span>
(四)投诉方式;
(五)保障措施及其他承诺?/span>
第六?/span> 各部门、各科(室)应围绕首问服务、即时服务、限时服务、全程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制定服务承诺,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投诉电话?120555。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服务承诺兑现和落实负总责?/span>
第七?/span> 工作中应履行的承诺:
(一)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到冷落?/span>
(二)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span>
(三)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span>
(四)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span>
(五)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span>
(六)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span>
(七)不让单位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span>
(八)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span>
第八?/span>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会泽县交通局问责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span>
(一)不制定服务承诺的;
(二)服务承诺不向社会公布的?/span>
(三)服务承诺不兑现的;
(四)纠错态度不端正,整改措施不力的;
(五)违背服务承诺的其他情形?/span>
第九?/span> 有本制度第八条情形之一的,由本单位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问责或由局纪委依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责任追究?/span>
第十?/span> 本制度由会泽县交通局负责解释?/span>
第十一?/span>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span>
会泽县交通局限时办结?/span>
第一? 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根据《中共会泽县委关于印?lt;会泽县服务承诺制>?lt;会泽县限时办结制>?lt;会泽县首问首办责任制>的通知》(会发?008?2号)要求,结合交通局实际,制定本制度?/span>
第二? 本制度适用于会泽县交通局机关、局属各部门及其公务员和工作人员?/span>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限时办结制,是指各部门、各科(室)在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服务对象)提供审核、审批或其他公共服务时,必须依照相关规定的程序、要求及其所承诺的时限办结或者予以答复的制度?/span>
第四?/span> 交通局将按照便民利民、优质高效的原则,确定承诺办理时限(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办理事项有明确时限规定的),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并接受监督?/span>
第五条?局机关及局属各部门应当按照本制度,将审批和服务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分解细化,编制流程图,内容包括办理事项、办理环节、办理机构、责任岗位、办理时限等,使每项工作、每个程序、每个环节都做到责任明确、时限具体、要求清楚?/span>
第六?/span> 局机关及局属各部门应当最大限度地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削减前置性条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服务对象。凡登记类,只要资料证件齐全,当场当时办结;凡备案类,只要资料手续齐全,当天办结;凡审批类,一般情况三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六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其他服务事项,凡能即时办结的要即时办结,能当日办结的要当日办结,确实一时办结不了的也要最大限度地压缩办结时限,并做好解释工作?/span>
第七?/span> 局机关及局属各部门执行上级各项重大决策,不需要制定具体政策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充分调研、制定具体政策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制定工作计划,并向上级发文机关报告;对请示性事项要及时研究处理,作出明确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答复时限以收件日作为计算工作日的起始时间?/span>
第八?/span> 局机关及局属各部门对办理的事项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书面告知服务对象并说明原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span>
第九?/span> 局机关及局属各部门办理的事项需要经过上级机关批准的,应在承诺期未满前上报,并告知服务对象本部门上报的时间,上级批准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的时限内?/span>
第十?/span> 局机关及局属各部门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业务工作要实行ab角制,相互补?/span>;提倡工作人员一岗多责,一岗多能,确保各项工作运转正常,因特殊情况离开工作岗位的,要以留言、启事等方式实行告知?/span>
第十一?/span> 下列情形视为违反限时办结制行为:
(一)超过承诺办结时限未能办结的?/span>
(二)超过承诺办结时限才提出延期申请的;
(三)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不将办理结果交付服务对象的;
(四)不按规定给服务对象答复的?/span>
第十二条 服务对象因自身原因,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或不按办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导致超过办结时限的,不视为违反限时办结制行为?/span>
第十三条 局机关、局属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限时办结制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问责?/span>
第十四条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实施限时办结制工作负总责,局纪委负责对贯彻落实限时办结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span>
第十五条 局机关、局属各部门及其公务员或工作人员违反限时办结制的,服务对象可向局纪委进行投诉,局纪委接到投诉后必须受理,并认真组织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服务对象?/span>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会泽县交通局负责解释?/span>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span>
会泽县交通局首问首办责任?/span>
第一?/span>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改善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根据《中共会泽县委关于印?lt;会泽县服务承诺制>?lt;会泽县限时办结制>?lt;会泽县首问首办责任制>的通知》(会发?008?2号)要求,结合会泽交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span> 本制度适用于会泽县交通局机关及局属各部门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span>
第三?/span> 首问首办责任制是指服?管理)对象来电、来信或者来人咨询、办理业务,首问首办责任人应当按照职责和程序,认真登记、及时办理或引导、帮助联系、给予答复解释的制度?/span>
本制度所称首问首办责任人,是指责任单位接待服务(管理)对象咨询、办事的第一位工作人员?/span>
第四?/span> 首问首办应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履职,廉洁高效,服务规范,方便群众的原则?/span>
第五?/span> 局机关、局属各部门应当在显要位置设立公示牌,公布工作人员的照片、姓名、职务、岗位职责以及投诉方式等信息;工作人员应当实行挂牌上岗或摆放座席卡,以便接受监督。?
第六?/span> 首问首办责任制实行登记制度,对服务(管理)对象的姓名、单位、时间、咨询、办理事项、办理结果、联系方式等进行登记,以备查询?/span>
第七?/span> 首问首办责任人的责任
(一)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本部门的业务分工;强化职业道德,树立服务群众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span>
(二)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承办事项,应当在规定办结时限内及时办理;需要补充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序、要求及所需材料等。若经办人不在,应先将服务(管理)对象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及时移交给经办人?/span>
(三)不属于本单位、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认真解释引导,帮助办理,告知服务(管理)对象承办机关或咨询部门,尽己所能给予指导和帮助。确属重大问题的,应向领导汇报并由领导安排向有关部门移交?/span>
第八?/span> 首问首办责任人在接待服务(管理)对象办事或咨询时,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文明礼貌,便民利民、优质高效,清正廉洁、严于律己。不得有下列行为?/span>
(一)对服务(管理)对象不接待、置之不理、敷衍推诿;
(二)不一次性告知服务(管理)对象办事程序、要求及所需材料?/span>
(三)属于工作职责范围内的该办不办或有意刁难、设置障碍、责任意识淡漠、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较差;
(四)不属于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不热情、不接待、不引办、不解释、不提供便利条件,致使服务(管理)对象来回奔波,造成不良影响?/span>
(五)其他损害服务(管理)对象合法权益的行为?/span>
第九?/span> 首问首办责任人在所受理的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及时收集整理或督促经办人收集整理有关材料,移交相关职能科(室)归档?/span>
第十?/span> 首问首办责任人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局纪委组织进行调查,经调查属实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会泽县交通局问责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包庇袒护、不进行调查处理,致使多次出现违反规定行为的,由局纪委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一?/span> 服务(管理)对象对首问首办责任人工作不满意的,可以向责任单位投诉。责任单位必须受理,并及时组织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应当在接到投诉后?5日内书面告知投诉对象?/span>
第十二条 局属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或参照实施?/span>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会泽县交通局负责解释?/span>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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