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泽?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li>
- 来源:县药监局 点击次数?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4643"> 发布日期?012-09-17
会泽?012年餐饮服?/span>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安排及相关工作方案,有效控制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span>
1?/span> 整治重点
以餐饮环节存在的无证经营、自制药酒,购用无标识、标志和标识不全食用油,使用草乌、附片(子)等毒性药材加工制售食物,提供罂粟苗和添加罂粟壳(粉、籽、苗)等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span>
2?/span> 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span>2012???/span>开始,?/span>12?1?/span>结束,用8个月的时间分五个阶段进行?/span>
??/span> 宣传动员阶段?/span>2012???/span>?/span>5?5?/span>):各乡(镇)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广泛动员、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板报、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深入发动,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span>
??/span> 自查自纠阶段?/span>2012??5?/span>?/span>6?5?/span>):组织各餐饮单位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要求各餐饮单位重点从持证经营、场所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和贮存管理,食品加工、食品添加剂购用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方面自查自纠,全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及时有效整改?/span>
??/span> 集中整治阶段?/span>2012??5?/span>?/span>7?1?/span>):由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牵头,卫生、教育、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全面清理整治各餐饮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教育局、公安局、工商局将抽调联合执法工作组,在重点对县城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集中整治的同时,对各乡(镇)的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抽查?/span>
??/span> 总结评估阶段?/span>2012???/span>?/span>8?5?/span>):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薄弱环节,梳理存在问题,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目的,探索建立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适时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通报?/span>
??/span> 巩固提升阶段?/span>2012??6?/span>?/span>12?1?/span>):督促餐饮单位切实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人员培训体检、采购查证验货、购销台账及过程控制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工作,全面推行整治中形成的好制度、好措施,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促进食品行业的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span>
三、整治措?/span>
(一)严禁无证餐饮经营行为?/span>要切实加强餐饮也前置许可工作,强化餐饮业日常监管和市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无证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重点对食堂类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点、农家乐餐馆的无证照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于符合办证条件的,显示办理证照;凡是达不到许可条件或无证经营的,一律予以取缔?/span>
(二)严禁违法购销药酒行为?/span>重点检查泡制药酒所选取的药材和配方以及所使用的散装白酒。药材必须为食药两用,不能随意搭配。严禁餐饮企业使?ldquo;偏方”?ldquo;秘方”等私自泡制宣称具有治疗功效的药酒在餐馆内销售。要严查散装酒的进货渠道,凡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盛装容器符合要求的散装白酒,一律不准在餐饮单位销售。不合格的散装白酒要依法没收,集中销毁。对无审批部门批准的药酒、保健酒要责令下架,并依法予以处罚?/span>
(三)严禁违法制售药膳行为?/span>重点检查经营药膳餐饮单位的药膳配方、配制药膳的中药品种。对使用“食药两用名录”品种以外的中药品种擅自配制药膳的,要依法严格查处。要重点对加工、经营过草乌、附片(子)等毒性药材的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禁使用草乌、附片(子)等毒性药材加工、制售食物。凡是加工、制售草乌、附片(子)的行为,一律吊销证照?/span>
(四)严禁添加罂粟壳(粉、籽、苗)行为?/span>重点检查使用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等餐饮服务单位。一经发现提供罂粟苗和非法添加罂粟壳(粉、籽、苗)等非食用物质的行为,一律吊销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经营的相关物品,按照法定幅度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并立即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严防罂粟壳(粉、籽、苗)等违禁物品流入餐桌?/span>
(五)严禁违法购用食用油行为?/span>重点对学校食堂及车站、中心城区、乡镇集市、旅游景区等餐饮单位食用油篝火记录和索证索票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使用食用油和假冒伪劣、来路不明的食用油行为。严禁采购使用无标识、标志以及标识不全和过期食用油。对屡教不改的,一律吊销证照;对涉嫌使用“地沟?rdquo;的餐饮单位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span>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乡(镇)要结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要求,督促辖区内学校食堂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全面落实学校负责人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一律不许外包、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规定。严禁学校食堂(高等学校除外)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陈化粮和亚硝酸盐。要建立健全辖区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实行“红黑名单”制,对纳入黑名单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要进行重点监管?/span>
4?/span> 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和指导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nbsp; 长:段国?nbsp;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span>
副组长:?nbsp; ?nbsp;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span>
王金?/span> 县卫生局副局?/span>
张永?/span> 县公安局?/span>政委
茹兴?/span> 县教育局副局?/span>
刘光?/span> 县工商局副局?/span>
?nbsp; 员:刘文?/span> 县食药监局食品安全监管科科?/span>
田加?nbsp; 县食药监局政策法规科科?/span>
?nbsp; ?nbsp; 县食药监局审核发证科科?/span>
杨兴?/span> 县卫生局法制科科?/span>
许永?/span>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span>
詹永?/span> 县教育局勤工检学管理站站长
杨世?/span> 县工商局食品监督管理股股?/span>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span>,办公室主任?/span>刘文?/span>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即联?/span>整治工作组成员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span>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城区餐饮企业(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span>
5?/span>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span>各有关单?/span>(部门)在接到通知后,要及时跟分管领导汇报?/span>成立领导机构?/span>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建专项整治工作组,及早部署,全面推进?/span>
(二?/span>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span>关部门要定期将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span>?/span>2012??日起,信息实行专人报送,普通信息一月一报(每月1日前上报月整治报表),重大信息及时上报。阶段工作情况于每一阶段工作结束5日内上报。(传真5131899,邮箱:qjhzx2008@163.com?/span>?/span>
附件:会泽县2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报?/span>
附件
会泽?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报?/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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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期 |
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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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 |
特大型餐?/s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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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餐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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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餐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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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 |
学校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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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企事业单位食?/s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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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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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餐?/s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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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品?/s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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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s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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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餐饮单位(中央厨房、甜品店、集中供餐配送单?/span>?/s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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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宣传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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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发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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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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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从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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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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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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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执法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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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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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各类餐?/s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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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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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各类食?/s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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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次 |
户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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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扣不合格食?/s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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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斤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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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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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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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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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案件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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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机?/s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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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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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合格?/s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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