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村乡村级纪检监督小组工作考核办法
- 来源:上村乡党委 点击次数?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images/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12456.js"> 发布日期?012-10-30
上村乡村级纪检监督小组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对村级纪检监督小组工作的管理和考核,提高村级纪检监督小组工作管理水平,根据县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上村乡党委《关于加强村级纪检监督小组建设的实施意见?span lang="en-us">,制订本办法?/span>
一、考核对象
全乡各村级纪检监督小组及成员?/span>
二、考核的组织领?/span>
考核工作乡党委、政府领导,乡纪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span>
三、考核内容
坚持以乡党委《关于加强村级纪检监督小组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依据,突出业务开展、自身建设和其它工作等方面的情况为重点实行百分制考核?/span>
(一)业务开展情况(80分)
1.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年初有计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工作情况有纪录?span lang="en-us">5分)?/span>
2.协助开展和监督党纪法规学习宣传,全年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党员受教育面达到90%以上?span lang="en-us">5分)?/span>
3.严格按照乡党委《关于加强村级纪检监督小组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八项监督内容,全程参与监督所在村制定工作规划、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使用、村?ldquo;三资”管理、发展党员等事项进行监督?span lang="en-us">40分,每少一项扣5分)?/span>
4.对辖区内党员和其他干部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方面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或业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准确、全面地向乡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及时机关提供辖区党员干部违纪违规案件线索(15分)?/span>
5.积极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本辖区内开展的信访调查及案件查办工作(10分)?/span>
6.主动参与本辖区内社会矛盾和热点、难点问题的排查和调处,认真落实纪检监督小组成员民情制度,每年走访联系户不得少于10次(5分)?/span>
(二)其他工作情况(8分)
及时落实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党组织委托的事项,认真执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监督事项?/span>
(三)自身建设情况(10分)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span lang="en-us">4分)?/span>
2.积极参与各级党组织开展的学习培训活动?span lang="en-us">4分)?/span>
3.定期向党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纪检监督小组工作情况,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村“两委”反映村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span lang="en-us">2分)?/span>
(四)工作档案管理(2分)
认真收集整理上级党委关于加强村级纪检组织建设相关文件资料?span lang="en-us">0.5分);认真记录工作日志(0.5?span lang="en-us">);认真收集整理相应工作、学习会议记?span lang="en-us">(0.5?span lang="en-us">);认真记录和整理民情日?span lang="en-us">(0.5?span lang="en-us">)
(五)加分及一票否决情?/span>
(一)加分情形?/span>工作受到中央和省、市宣传表彰的加5分;受到县委、政府宣传表彰的?span lang="en-us">3分;受到乡党委、政府宣传表彰的?span lang="en-us">2分,累计不超?span lang="en-us">10分?/span>
(二)一票否决情形?/span>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级纪检监督小组成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村级纪检监督小组工作给予一票否决?/span>
四、考核方法
(一)纪检监督小组自评?/span>各村级纪检监督小组对照考核办法和考核内容,对自身工作进行自评?/span>
(二)考核组集中考核?/span>乡党委统一成立派出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各项工作进行分值量化?/span>
(三)信任度民主测评?/span>召开由村“两委”班子成员、纪检监督小组成员、村民小组长,以及部分本辖区内的乡级人大代表和党代表(占应参会人数的20%)参加的信任度测评会议,对纪检监督小组的工作实绩和信任度进行民主测评?/span>
五、考核等次确定
纪检监督小组集体工作考核等次主要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次,考核分值排名前三名的原则上确定为一等,排名倒数三名的原则上确定为三等,其余的原则上确定为二等。对纪检监督小组成员的考核,主要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量化分值在90-100分期间的可评为优秀等次,分值在60-89分期间的评为合格等资,分值在60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等次。考核等次由考核组提出建议,经乡党委研究确定?/span>
考核分值采取结构化计分方式确定。即,最终考核分?span lang="en-us">=考核组量化分?span lang="en-us">*0.6+信任度测评分?span lang="en-us">*0.3+自评?span lang="en-us">*0.1?/span>
六、考核结果运用
村级纪检监督小组及成员的考核,结果作为作为评先选优的有效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可给予表彰表扬,考核成绩排名最后三名,以及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作出情况说明?/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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