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 来源:者海镇人?nbsp; 点击次数?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images/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12696.js"> 发布日期?012-11-13
者海镇人大主席团
关于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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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云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及中央、省、市、县委对县、乡两级同步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span>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span>
这次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工作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全镇将要选举产生新一届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和县、镇两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任务十分繁重,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进一步贯彻落实《选举法》,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巩固地方政权建设、加快实现者海新发展新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span>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镇,建设法制者海,进一步巩固基层政权,为推动全镇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span>
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都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由党委决定,切实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充分发扬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选民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选举。三是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按?/span>《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选举实施细则?/span>的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严格依法进行?/span>
二、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及实施方案要求,我镇这次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要同步进行。我镇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span lang="en-us">2012?span lang="en-us">10月启动,2013?span lang="en-us">1月底结束。经县选举委员会和镇选举委员会确定,全镇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日为2012?span lang="en-us">12?span lang="en-us">12日。全镇新一届镇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2013?span lang="en-us">1月中旬前召开,将依法选举新一届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人大主席,镇长、副镇长?/span>
(一)准备阶段(2012?span lang="en-us">10?span lang="en-us">1日至10?span lang="en-us">15日)
1、设立选举机构
设立者海镇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由7?span lang="en-us">11人组成,设主?span lang="en-us">1人,副主?span lang="en-us">1?span lang="en-us">2人,委员一般由镇党委的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镇选举委员会主持本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下设办公室于镇人大办,配备相关人员,负责办理选举工作具体事宜,同时选派选区指导组。镇选举委员会为县选举委员会设立的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派出机构,负责全镇县人大代表、镇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拟提名推荐的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一般不作为选举委员会成员。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被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应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span>
根据县、镇代表名额和选民情况分别在各选区设立选区领导小组,负责该选区的选举工作。选区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成?span lang="en-us">5-7组成,由镇选举委员会与所在选区的有关方面协商确定后向本选区公布?/span>
各选区根据选民居住、生产、工作等情况成立若干选民小组,负责组织选民参加选举活动。选民小组设组?span lang="en-us">1人、副组长1人和成员3?span lang="en-us">5人组成,选民小组负责人由选区领导小组确定?/span>
2?/span>依法划分选区
根据《选举法》和《选举实施细则》规定,选区可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按生产单位、工作单位划分;农村基本按居住状况划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按生产、工作单位、行业系统划分。选区按每一选区?/span>1?/span>3名代表的原则划分,采取大选区套小选区的办法,大选区选举县级人大代表,小选区选举镇级人大代表,县、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同步进行。选区划分由选举委员会结合实际依法划分。代表名额为1?/span>3名的在一个选区进行选举,代表名额为4?/span>6名的在两个选区进行选举?/span>
3、代表名额分?/span>
根据《选举法》和《选举实施细则》规定,县人大常委会确定我镇新一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span>33名,镇人大代?/span>116名,代表名额将分配到各选区进行选举?/span>
在推荐选举代表的工作中,要充分考虑代表的构成比例?/span>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代表候选人中妇女的比例应当?span lang="en-us">30%以上。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降低。少数民族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每一聚居地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县、镇两级人大代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其他社会阶层人士担任代表,要统筹兼顾,比例适当。代表候选人中,非中共党员的比例一般在35%左右,连任代表应?span lang="en-us">1/3左右?/span>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后,一些选区的代表名额可能有所增减,名额增加的,主要用于选举基层一线的代表;名额减少的,不能减少基层一线的代表。各级人大代表一般不交叉,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span>
4、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及培训会?/span>
传达贯彻上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宣布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办事机构,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培训工作人员。镇选举委员会培训对象为:镇选举委员会成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选区领导小组成员?/span>选民小组组长。培?/span>内容主要是学习有关换届选举的法律?/span>法规和上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有关换届选举的决定、文件,明确换届选举的意义、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目的要求;学习选举工作方案,明确选举的时间安排、方法步骤、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法律规定及注意事项;学习换届选举宣传提纲,明确宣传工作的重点、方法及应注意的问题?/span>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2?span lang="en-us">10?span lang="en-us">16日至10?span lang="en-us">25日)
1、搞好宣传发动?/span>要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核心,重点宣传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宣传《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选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宣传选举的原则、程序和方法、时间安排等,使换届选举真正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社会实践。宣传要紧密结合每一阶段的工作内容,并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始终?/span>如准备阶段,应该宣传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大意义;选民登记阶段,应重点宣传什么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选民的权利、义务等;提名推荐、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阶段,应重点宣传代表的结构与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条件,应如何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阶段,应重点宣传差额选举的原则,投票选举的法律规定,教育选民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投下神圣而庄严的一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会议、宣传单、简报、标语等宣传形式,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不断增强宣传报道的实效,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span>
2、开好三个会议?/span>一是选区领导小组会。组织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选举实施细则》,学习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等,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各群团组织及小组干部会。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关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选举实施细则》,学习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等。三是选民小组会。以小组组织选民进行宣传动员?/span>
3、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宣传发动工作?/span>各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通过寄信函、打电话、发手机短信等联系方式,向外出务工人员宣传此次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通知他们按时返回参加选举或委托他人参加投票?/span>
(三)选民登记阶段?span lang="en-us">2012?span lang="en-us">10?span lang="en-us">26日至11?span lang="en-us">15日)
根据《选举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span>
1、培训登记员?/span>每个选区要确?/span>10?/span>15人为选民登记员进行岗位培训,使其明确选民登记的法律规定和政策界限,熟悉选民登记的范围、原则、方法等具体业务?/span>
2、做好选民初步登记工作?/span>选民登记应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上届选举时选民名册保持完整的,可采?/span>“三增三减”的方法,?/span>“三增”:在上次选民名单中增加截止选举日年?/span>18周岁的、恢复行使选举权利的、迁入本行政区域的选民?/span>“三减”:减去死亡的、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迁出本行政区域的选民。上届选举中没有保存选民名册和选民名册保存不完整的,应重新进行逐户登记。下落不明满两年的不予登记。精神病患者和严重智障人员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镇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span>12种情况的选民登记如下?/span>
?span lang="en-us">1)居民或村民在户口所在地的选区登记?/span>
?span lang="en-us">2)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在校学生,可以在单位和学校所在地的选区登记,也可以在居住地登记,但不能重复登记?/span>
?span lang="en-us">3)驻在镇辖区内的中央、省、市、县所属的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可以只参加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在县级选举委员会划分的选区内登记,不参加镇人大代表的选举;但如果他们愿意参加镇人大代表选举,应当允许,并在镇选举委员会划分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span>
?span lang="en-us">4)临时来本地或临时去外地的人员,在户口所在地的选区或原工作单位选区登记?/span>
?span lang="en-us">5)长期在外做工、经商的人员,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但没有转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的证明以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登记并参加选举?/span>
?span lang="en-us">6)由于工作调动(包括复员、转业、退伍)、搬迁、婚姻等原因,户口暂未迁入或持有户口迁入证等待入户的,在现工作单位或现居住地所在的选区登记?/span>
?span lang="en-us">7)离退休人员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的选区登记。户口和原工作单位在一地的,在原单位登记;户口和原工作单位不在一地的,在户口所在地登记。离退休人员如果到外地随亲属长期生活居住的,可由户口所在地出具选民资格证明后,在现居住地的选区登记?/span>
?span lang="en-us">8)县镇两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或其他人员被推荐到其它选区作为代表候选人的,仍在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选区登记?/span>
?span lang="en-us">9)正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正在受拘留处罚的人员和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在单位登记,无工作单位的在户口所在地登记?/span>
?span lang="en-us">10)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而人?/span>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没有决定停止其行使选举权利的人员,在监狱或看守所登记?/span>
?span lang="en-us">11)停产企业的人员在原企业单位登记?/span>破产企业的人?/span>在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登记?/span>
?span lang="en-us">12)转产改制后仍在转产改制企业内工作的人员,在该企业登记;转产改制后成为自由人的,在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span>
3、做好选民登记审核、复查工作?/span>各选区要对选民登记工作认真进行审核、复查。复查、核对工作可采取三种形式进行:一是选民看榜自查;二是召开选民会集中核查;三是上门核查,对有变动的及时更正,确保选民登记不漏、不错、不重?/span>
4、公布选民名单?/span>?/span>、镇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20日前正式张榜公布选民名单?/span>
5、公布选民名单补正公告?/span>选民名单公布后,如发现有重、漏、错登情况或有新变化的应及时补正,并在选举日前公布选民名单补正公告?/span>
6、发放选民证?/span>
7、受理公民申诉?/span>选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span>5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span>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span>5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span>
(四)提名、协商和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span lang="en-us">2012?span lang="en-us">11?span lang="en-us">16日至12?span lang="en-us">5日)
1、推荐代表候选人?/span>一是做好宣传引导工作?/span>提名前,各选区和选民小组要组织选民学习《选举法》和《选举实施细则》,让选民明白自己所在的选区、本选区应选的代表人数、应选代表的素质和结构要求等,引导选民正确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二是按选区推荐产生代表候选人。各政党、人民团体可?/span>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span>在推荐过程中,要注意把那些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的人推荐出来。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如果等于或少于本选区应选名额,必须再发动选民酝酿提名,以保证差额选举。三是选区集中上报名单及相关材料。无论是哪种方式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凡符合选举法规定的,都应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各选民小组要如实将名单报选区领导小组,再由其收集上报选举委员会审查,上报时,需附代表候选人的有关情况及推荐情况?/span>四是汇总形?/span>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选举委员会将交各选区上报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汇总,并严格审查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是否合法、有无重复或遗漏。五是公告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选举委员会按照统一格式,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以选区为单位,按姓名笔画顺序排列,在各选区选举专用的公告栏张榜公布?/span>
2、协商确定正式代表侯选人?/span>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应对该选区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研究,按照人大代表应具备的先进性、广泛性、代表性的要求,连同公布的代表候选人名单交各选民小组,按该选区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人数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最后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各选区所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span>
3、公告正式代表候选人?/span>选举委员会于选举日的7日以前以姓名笔画顺序按选区予以公布。经过预选的,须按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span>
4、介绍代表候选人、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span>?/span>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情况,避免盲目投票。推荐代表候选人的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可以在选民小组会议上全面介绍所推荐的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主要经历和工作实绩。选举委员会可以根据选民要求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但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介绍?/span>
(五)投票选举阶段?span lang="en-us">2012?span lang="en-us">12?span lang="en-us">6日至12?span lang="en-us">31日)
1、做好相关准备?/span>再次公布选举日、选举地点、布置好选举会场或投票站。进一步掌握直接参加投票、委托投票、流动投票的人数,精心组织,尽可能提高参选率。准备好选票、投票箱、选举大会的讲话稿、选举办法及选举大会工作人员佩戴的标志和统计报表,设置秘密写票处等。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特别是大会主持人、监票人、计票人,使他们明确选举程序,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办事?/span>
2、组织选民参加投票?/span>投票选举必须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有序进行。选举时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在同一选区内采取召开选举大会、设立投票站和流动票箱几种投票形式的,必须安排在选举日内进行。二是由于要统一计算参选人数、票数,所以投票站、流动票箱的投票要在同日先于选举大会进行。流动票箱制作要规范,且每一个流动票箱要?/span>1名监票人?/span>2名工作人员负责。三是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四是要向选民讲清楚填写选票的方法,争取选举一次成功。五是严把委托投票关。对因故不能到会参选的选民采取书面委托投票的,须经选举委员会和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且每个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span>3人。受委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志填写选票?/span>
3、做好计票工作?/span>计票工作要把握好以下三点:一是所有票箱,都必须到选举大会或中心投票站在监票人监督下统一开封计票。二是县、镇人大代表选票要分开计票、汇总,不可混淆。三是要严格按照选举办法计票,计票结束要填写选举结果记录表,由计票人、监票人签字后,连同选票报选举委员会审核?/span>
4、公布选举结果?/span>县、镇选举委员会依法确定选举是否有效,于选举日当日或次日在选区张榜公布选举结果?/span>
5、审查、确认代表资格?/span>县人大常委会和镇人大主席团根据本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当选代表资格有效后,在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召开之前公布代表名单,发给代表证?/span>
三、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span>
各选区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操作,加强指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平稳、有序进行?/span>
(一)落实工作责任制?/span>?span style="letter-spacing: -0.2pt;">指导组,分片包干,分赴选区进行工作指导。要做到责任明确、纪律严明、操作规范、指导有力,确保我镇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span>
(二)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环境?/span>要加强换届选举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正面引导,防止不正当炒作。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运用各种媒体,加大对换届选举的宣传力度,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选举,全面反映广大选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span>
(三)严肃查处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span>要认真贯彻执行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要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监督,注意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为换届选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保障?/span>
本方案未列入的,以《云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为准?/span>
者海镇人大主席团
2012?span lang="en-us">10?span lang="en-us">12?/span>
(此页无正文?/span>
主题词:人民代表大会 换届选举 实施方案
报:县人大常委会,镇党委?/span>
送:镇政?/span>?/span>
发:各单位、部门,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span>
者海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2012?span lang="en-us">10?span lang="en-us">12日印发
(共?span lang="en-us">7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