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泽县供销社机关服务承诺制?/li>
- 来源:县供销社党?nbsp; 点击次数?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images/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13009.js"> 发布日期?012-11-26
第一条 为机关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会泽县委关于印发会泽县服务承诺等三项制度的通知》及《会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会泽县行政机关服务承诺等三项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供销社机关的实际,制定本制度?/span>
第二条 服务承诺制是指本机关根据工作职能要求,对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担承诺责任的制度?/span>
第三条 服务承诺遵循依法、诚信、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办事效率和公共满意度为目标。对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进行规范,做到举止文明、服务到位?/span>
第四条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该履行八项工作承诺:(一)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到冷落;
(二)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span>
(三)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span>
(四)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span>
(五)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
(六)不让违法违纪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span>
(七)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span>
(八)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span>
第五条 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不得拒绝接待办事人员的办事事项。对属于自己职责内的工作,要及时妥善办理,不推诿、扯皮;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工作,要负责引导转告,不得置之不理?/span>
第六条 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树立终身学习意识,不断更新知识观念,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span>
第七条 牢固树立?ldquo;三农”服务宗旨,增强为群众,为企业、为员工办实事、办好事的责任意识。第八条严格执行廉洁自己要求,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第九条经常深入基层,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当好县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社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各项改革发展和创新工作?/span>
第十条 服务对象认为本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有权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投诉?/span>
第十一条 县社将本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对执行本制度效果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执行不力、甚至违反本制度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会泽县供销社机关干部职工问责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span>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会泽县供销社负责解释?/span>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