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泽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紧急通知
- 来源:会泽县卫生局 点击次数ï¼?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images/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13052.js"> 发布日期ï¼?012-11-26
会泽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孕产妇
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ï¼?/span>
《会泽县2011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已发至各相关单位,要求ä»?span lang="en-us">2012å¹?span lang="en-us">1æœ?span lang="en-us">1日正式实施,但是由于2012年会泽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尚未得到市级批复,县直医疗机构暂时不能正常进行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补偿工作,给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正常实施带来一定的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及补助率,根据目前这项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作做如下紧急通知ï¼?/span>
(一)项目补助对象:中国农业户籍孕产妇,补助时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没有身份证或户口簿的提供村民委员会证明)及实施方案所要求的其它证件ã€?/span>
(二)项目执行要求:由于2012年会泽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尚未正式实施,县直医疗机构暂时不能正常进行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补偿工作,给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带来一定的影响,鉴于此,请县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分院、中医院、保健院等县直医疗单位仍然严格按照《会泽县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会卫发ã€?span lang="en-us">2011ã€?span lang="en-us">300号)执行相关补助工作并采取非常规措施开展相关补助工作(即在本院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每例先行补助400元,剩余部分由产妇回到户籍所在地卫生院进行合作医疗报销补偿,并在出院发票上注明已作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åŠ?span lang="en-us">400元);以前没有进行补助的请各乡(镇)合管办通知产妇或者家属到所住院分娩的医疗机构进行补助ã€?span lang="en-us">
(三)产科并发症超限价的根据合作医疗比例补助后,再按剩下金额çš?span lang="en-us">70%给予补助,不再给äº?span lang="en-us">400元的补助ã€?/span>
(四)在外务工并在外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回到户籍所在地如能提供相应资料应给予积极补助ã€?/span>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ï¼?span lang="en-us">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批复下来并正常开展报销补偿工作后按照相关文件正常开展我县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作ã€?/span>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ã€?/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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