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会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五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æ³?/li>
- 来源:工商局党委 点击次数ï¼?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6904"> 发布日期ï¼?012-11-27
中共会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
“五重一å¤?rdquo;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制度,强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全县工商系统党政领导班子决策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实施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事件处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ç§?ldquo;五重一å¤?rdquo;)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出如下实施办法ã€?/span>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ã€?ldquo;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充分发挥党组集体领导的作用,积极探ç´?ldquo;五重一å¤?rdquo;工作规律,建立科学合理制度机制,把执è¡?ldquo;五重一å¤?rdquo;集体决策制度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ã€?/span>
二ã€?ldquo;五重一å¤?rdquo;事项决策应遵循的原则
(一)坚æŒ?ldquo;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å®?rdquo;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çš?ldquo;五重一å¤?rdquo;事项,都应经县工商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和执行ã€?/span>
(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党组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党组成员分工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ã€?/span>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原则。要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ã€?/span>
(四)坚持责任追究的原则。对执行“五重一å¤?rdquo;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中出现的决策失误、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ã€?/span>
三ã€?ldquo;五重一å¤?rdquo;事项决策范围
(一)重大事项决ç?/span>
1.研究制定工商部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定ã€?/span>
2.研究制定工商部门的总体工作思路及年度工作规划ã€?/span>
3.研究制定工商部门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ã€?/span>
4.研究决定工商队伍建设规划,重要奖惩措施ã€?/span>
5.研究关系到工商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ã€?/span>
6.其他需要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ã€?/span>
(二)重要工作部ç½?/span>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曲靖市å§?/span>
中共会泽县委曲靖市工商局的指示、决定,制定全县工商系统落实的具体意见、措施ã€?/span>
2.讨论决定工商部门年度工作要点,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制度和重要措施ã€?/span>
3.贯彻执行曲靖市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安排、解决重大问题的措施ã€?/span>
(三)重要干部任å…?/span>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各工商所、分局主要领导和基层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调动、考核、奖惩ã€?/span>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全市工商局机关中层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监督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ã€?/span>
3.其他需要由市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干部任免ã€?/span>
(四)重大项目安æŽ?/span>
1.研究决定基本建设项目、修缮工程项目、不动产购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的招投标等ã€?/span>
2.研究决定系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云南省工商局服务桥头堡建设项目建设等的落实ã€?/span>
3.其他需要由县工商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ã€?/span>
(五)重大事件处ç½?/span>
1.研究突发性重大事件处置ã€?/span>
2.研究群体越级上访事件处置ã€?/span>
3.研究非法聚集事件处置ã€?/span>
4.研究涉及食品安全、消费维权与社会安全、稳定的突发性事件的处理ã€?/span>
(六)大额度资金的使ç”?/span>
1.研究决定全县工商系统年度财务预决算ã€?/span>
2.研究决定5000元以上大额预算资金用途ã€?/span>
3.研究决定用于工商建设的大额投资项目ã€?/span>
4.研究决定云南省工商局服务桥头堡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
5.研究决定固定资产购置及资金的支付ã€?/span>
6.临时性批量购置、一般性开支由主要领导商定ã€?/span>
7.其他需要由县工商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的开支项目ã€?/span>
四ã€?ldquo;五重一å¤?rdquo;事项决策程序
凡属“五重一å¤?rdquo;事项,除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地县工商局党组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领导班子决ç?ldquo;五重一å¤?rdquo;事项,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度化,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ã€?/span>
党组集体决策过程应包括以下主要程序:
(一)酝酿决ç?/span>
1.充分征求意见ã€?ldquo;五重一å¤?rdquo;事项决策前,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干部群众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提交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ã€?/span>
2.适当进行酝酿ã€?ldquo;五重一å¤?rdquo;事项决策前,党组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做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ã€?ldquo;五重一å¤?rdquo;事项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有关部门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对存在较大分歧意见的议题,一般不提交会议讨论ã€?/span>
3.按照程序提议。提请党组会议审议的“五重一å¤?rdquo;事项议题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党组书记审定ã€?/span>
4.做好相关准备。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准备规范化的上会材料,包括议案和科学论证材料,会前由办公室事先将会议议题提前通知与会人员。需要做出决议的较重大或较复杂的议题,事先要向各参会人员通报情况,呈报有关材料,以便准备意见ã€?/span>
5.选拔任用重要干部,应事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保证纪检监察机关有必要的时间履行相应程序。严格按照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工商部门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确定的程序执行ã€?/span>
(二)集体决ç?/span>
1.审议“五重一å¤?rdquo;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ã€?/span>
2.如遇重大事项需及时通知县第二纪工委相关人员参加会议的ã€?/span>
3.在党组决ç?ldquo;五重一å¤?rdquo;事项的会议上,一般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介绍上会材料。对决策建议,党组成员应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党组成员可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表达意见。党组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ã€?/span>
4.逐项做出决策。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对意见比较一致的议题,形成会议决定;对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特殊情况下,可将争论情况报告上级组织,请求裁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按规定进行表决。对“五重一å¤?rdquo;事项,要以党组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后形成决定ã€?/span>
5.形成会议记录。集体决策时的讨论和表决情况要记录在案。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人记录,要明确具体讨论事项、党组成员的表决意见和理由、决策形式、决策结果和负责落实的部门、责任人。党组对“五重一å¤?rdquo;事项的决策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职能部门、监督部门及相关人员。会议文件、记录等资料存档ã€?/span>
6.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县党务公开有关规定,除依法应当保密和决策前不得公开的事项外,重大决策事项、依据过程和结果都要要及时进行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ã€?/span>
(三)执行决ç?/span>
1.分工组织落实ã€?ldquo;五重一å¤?rdquo;事项经集体决策后,由党组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党组明确一名党组成员牵头ã€?/span>
2.严格执行决策。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本级或上级党组织未做出改变之前,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原会议决定或决议。如遇到新的情况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或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组会复议,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由书记征得多数委员同意后作适当调整,并提交下次党组会认可ã€?/span>
3.加强督查反馈。各党组成员对党组决策的“五重一å¤?rdquo;事项负责跟踪督查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向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党组报告。纪检监察等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建议ã€?/span>
4.建立决策后评价制度和决策责任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ã€?/span>
五、加å¼?ldquo;五重一å¤?rdquo;集体决策情况监督检æŸ?/span>
为确ä¿?ldquo;五重一å¤?rdquo;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不断提高监督的有效性,要从工作程序和实际效果等方面切实加强å¯?ldquo;五重一å¤?rdquo;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ã€?/span>
(一)党组成员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党组报告“五重一å¤?rdquo;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将贯彻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中发现的落实“五重一å¤?rdquo;制度的重要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党组进行专题报告ã€?/span>
(二)县工商局监察室、办公室、人事股应把落实“五重一å¤?rdquo;制度情况作为监督职责权限内一项重要任务,对凡涉及“五重一å¤?rdquo;的事项,要加强监督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工作的每个具体环节。要强化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监督情况及时向党组报告ã€?/span>
(三)县工商局机关效能建设(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应定期对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建立重大决策后评价机制,并将有关情况向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党组报告。对“五重一å¤?rdquo;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除依法应保密的外,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在相应范围内公开,广泛接受各方监督ã€?/span>
六、严格落å®?ldquo;五重一å¤?rdquo;事项集体决策责任制度
(一)党组对执行“五重一å¤?rdquo;制度工作负总责;党æ”?ldquo;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抓好“五重一å¤?rdquo;集体决策制度的组织实施;党组成员应认真落实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根据分工职责及时向党组领导班子报告“五重一å¤?rdquo;事项的执行情况ã€?/span>
(二)对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五重一å¤?rdquo;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ã€?/span>
(三)党组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分别追究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的相应责任ã€?/span>
(四)责任追究的方式有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免职、责令辞职、给予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ã€?/span>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ã€?/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