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大海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
- 来源:大海乡党委 点击次数?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images/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7309.js"> 发布日期?012-12-14
大党办发?span lang="en-us">2012?span lang="en-us">8?/span>
大海乡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海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
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乡属各单位(部门)?/span>
《大海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span>
大海乡党政办公室
2012?span lang="en-us">8?span lang="en-us">16?/span>
主题词:保障制度 扶贫开?span lang="en-us"> 衔接工作 实施方案
大海乡党政办公室 2012?span lang="en-us">8?span lang="en-us">16日印?/span>
大海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span>
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全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以下简?ldquo;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根据《会泽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会办发?span lang="en-us">2012?span lang="en-us">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span>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ldquo;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建立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探索建立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建立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同时,坚定不移地推行开发式扶贫方针,充分发挥两项制度的整体效益?/span>
二、工作目?/span>
通过探索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逐步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管理运行机制,做到管理规范、运转有序,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提高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稳定、持久解决温饱并逐步实现脱贫致富,为实现?span lang="en-us">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目标奠定基础?/span>
三、基本原?/span>
(一)积极稳妥、分步推进?/span>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干部培训、发动群众和政策整合作为重要条件,以村为单位,客观地确定便于操作的扶贫开发对象识别标准,借鉴先行试点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两项制度衔接工作?/span>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span>全乡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在乡两项制度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强化各村委会主体责任,健全政府领导、扶贫与民政主管、部门配合、村委会落实的有效衔接工作机制。村委会总支书记、主任和村民小组组长是该村委会、村民小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负直接责任?/span>
(三)农户自愿、阳光操作?/span>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民主评议与集中决策相结合,按照运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确保真正的贫困户和生活困难家庭纳入扶持范围及农村低保?/span>
(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span>根据不同地区贫困状况、贫困成因,以及农村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低保制度标准的差别情况实行分类指导?/span>
(五)衔接配套、统筹兼顾?/span>把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临时救助、促进就业以及其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有效衔接。努力做到以户为单位、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努力做到国家贫困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应扶尽扶;强化动态管理,对条件改善超过标准者要及时退出,做到应退就退?/span>
四、标准与对象
(一)标准:扶贫对象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低?span lang="en-us">2300元?/span>
(二)对象:
1.扶贫户: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村贫困人口?/span>
2.农村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常年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通过普通帮扶措施无法脱贫的农村贫困人口?/span>
3.扶贫低保户:是指在低保户中,具有一定开发能力,有劳动能力和意愿,通过帮扶可实现脱贫的的农村低保对象?/span>
4.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span>
五、主要内?/span>
(一)识别程序的有效衔接?/span>各村要统一组织,使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识别工作在时间和程序上同步进行。严格按照申请、收入核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等程序和民主公示的要求,认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对于申请享受两项制度的,村民委员会要按照规定分别进行调查核实,集中进行民主评议,属于扶贫对象的,报扶贫办审批,属于农村低保对象的报民政办进行审批。村民委员会、扶贫办和民政办,要及时向全乡公布民主评议意见、审核意见和审批结果。对已经核实的农村低保对象,民政办在进行复核时,要配合扶贫办将其中有劳动能力和申请意愿的确认为扶贫对象进行扶持?/span>
(二)扶持政策的有效衔接?/span>对农村低保对象,要力争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按照政策规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对扶贫对象,要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采取产业开发、易地扶贫搬迁、雨露计划培训、危房改造、小额信贷、互助资金、教育免费及补助、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帮扶等形式,确保扶贫对象受益。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中的残疾人,以及被拐卖后或解救的妇女儿童家庭提供重点帮扶。认真落实相关的惠农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保等政策的倾斜力度,加大对残疾人的帮扶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按政策规定优先落实低保政策或帮扶措施。要坚持依据统计部门的监测数据确定扶贫对象,防止盲目扩大规模,确保政策兑现。因各村自行扩大规模而增加的扶贫对象,由各村安排落实帮扶资金?/span>
(三)管理工作的有效衔接?/span>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扶贫办和民政办、各村要分别建立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档案,会同统计等部门和单位,对两项制度涉及的对象同步进行调整。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了解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的生活情况。对收入达到或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要按照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对已经脱贫致富的,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无意见后,要停止相关到户扶贫政策;对返贫的,要将其吸纳为扶贫对象。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办法。在现有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农村五保、农村低保档案管理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数据库,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span>
六、实施步?/span>
(一)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12?span lang="en-us">8月)
1.确定对象规模。由各村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会泽调查?会泽县统计局 会泽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1年度农村贫困人口规模测算结果的通知》(会调字?span lang="en-us">2012?span lang="en-us">10号)文件测算分解的贫困人口数,开展贫困识别工作,严禁擅自扩大规模。同时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国家统计局 云南调查总队关于开展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特困群体基本情况调查的紧急通知》(云发改地区?span lang="en-us">2010?span lang="en-us">237号)确定的深度贫困人口数,建立深度贫困人口档案?/span>
2.制定实施方案。各村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2012?span lang="en-us">9?span lang="en-us">1日前报乡扶贫办?/span>
3.宣传发动。召开全乡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动员大会,统一部署全乡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对两项制度衔接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动员会、培训会等形式,使有关人员熟悉掌握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相关政策要求。通过群众大会、村务公开、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做到群众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方法、程序和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span>
4.组建队伍。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织乡村干部,充分发?ldquo;四群”工作队员、新农村指导员、大学生村官等力量,进村入户开展好贫困识别和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span>
(二)第二阶段:开展识别(2012?span lang="en-us">9月)
坚持“公开、公正、公?rdquo;的原则,依据测算分解到村的扶贫对象规模数,采取入户调查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按?ldquo;八步两公?rdquo;的识别程序,准确识别扶贫对象?/span>
1.群众自愿申请。经过宣传发动,户主本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书上签上户主姓名后交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小组?/span>
2.村组民主推荐。在乡村干部和工作队员的监督指导下,召开村民小组群众大会,按照对象规模指标,以户为单元,采取民主投票表决方式推荐调查对象?/span>
3.工作人员入户调查。由工作队(人员一般不少于二人)对民主推荐的扶贫对象进行逐户走访调查,核实其家庭的收入情况,进行登记?/span>
4.村民小组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大会,对登记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分类。具体分类为:扶贫户、低保户、扶贫低保户、五保户。并对评议结果进行张榜公示,无意见后上报村委会?/span>
民主评议时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贫困家庭户可直接进入识别确认对象:?span lang="en-us">1)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孩子未成年的农户;?span lang="en-us">2)不符合五保条件的鳏寡孤独的农户;(3)家庭主要劳动力长期生病、不能从事基本劳动的农户;(4)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口占家庭人口一半以上的农户;(5)住房不避风雨的农户;(6)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及其它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户?/span>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扶贫开发对象:?span lang="en-us">1)提出申请前三年内修建自有住房或者家庭购买建房用地、在城镇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2)申请对象家庭月水电、燃料费、通讯费明显高于当地非贫困户的;(3)家庭拥有或使用机动车辆、工程机械(残疾人代步车除外)及大型农机具(赠与的除外)的,在企业中有股份的;(4)家庭成员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固定工作(含退休)和稳定收入的;(5)家庭成员有自费出国留学的;?span lang="en-us">6)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7)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拒不执行处理致贫的;?span lang="en-us">8)提出申请前两年内大操大办婚丧嫁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span lang="en-us">9)因懒惰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span lang="en-us">10)因赌博或其它违法违纪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span lang="en-us">11)对举报或质疑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12)具有其他不符合扶贫开发对象的情形的?/span>
5.村委会初审(张榜公示)。村委会对村民小组评议结果审核把关,在指标范围内将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张榜公示,无意见后上报乡人民政府审核?/span>
6.乡复审。乡根据村委会上报的登记结果,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入户抽查,核实其上报对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在抽查中发现?span lang="en-us"> 2%的对象不符合要求,则重新开展该村组的调查登记;若情况真实符合要求,将扶贫对象上报扶贫办、民政办审批?/span>
(三)第三阶段:建档立卡?span lang="en-us">2012?span lang="en-us">10月)
1.登记造册。在市级复查同意后,及时开展登记造册,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薄、有电子档案,档案交由乡扶贫部门保管?/span>
2.信息录入。由乡人民政府组织将贫困识别数据统一录入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统一汇总,实现微机管理?/span>
(四)第四阶段:总结?span lang="en-us">2012?span lang="en-us">11月)
乡人民政府要全面总结扶贫对象识别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成效,通过数据整理分析,对扶贫对象的区域分布、致贫因素、发展需求等基本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形成专项总结报告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完善扶贫开发的政策体系提供科学的依据?/span>
七、落实帮扶措?/span>
?ldquo;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识别出来的对象采取以下帮扶措施:
(一)扶贫户?/span>对扶贫对象,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努力做到应扶尽扶。一是专项扶贫政策,在连片开发、整乡推进、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易地扶贫开发、雨露计划培训、扶贫安居温饱工程、小额信贷、互助资金发放等方面对扶贫对象给予重点扶持。二是行业扶贫政策,明确部门职责,在资金和项目等方面向扶贫对象倾斜,落实贫困农户家庭子女教育减免费及生活补助,以及养老保险等行业、部门扶持政策。三是社会帮扶政策,落实扶贫对象帮扶责任人,通过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帮扶等形式,确保扶贫对象受益。四是重点群体政策,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中的残疾人,以及被拐卖后获解救的妇女儿童家庭提供重点帮扶?/span>
(二)低保户?/span>对农村低保对象,力争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按照政策规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span>
(三)扶贫低保户?/span>对既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又是扶贫对象的贫困人口,同时享受农村低保和扶贫政策?/span>
(四)五保户?/span>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关五保供养政策?/span>
八、组织保?/span>
(一)切实加强领导?/span>为切实加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政府成立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党委副书记、分管扶贫和民政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扶贫办、民政办、财政所、统计站、农业站、水务所、林业站、审计等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扶贫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民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挂牌设置专门办公室负责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各村要充分认识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成立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各村成立领导小组名单于2012?span lang="en-us">8?span lang="en-us">20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span>
(二)科学制定方案?/span>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本乡实际情况,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组织扶贫、民政、财政、统计等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报县领导小组备案?/span>
(三)加强部门协调?/span>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主动沟通,逐步建立分工明确、定期协商、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扶贫部门要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中交叉对象的识别工作,研究提高识别扶贫对象的准确率,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民政办要积极配合扶贫办落实交叉对象的扶持政策。财政所要提供资金支持,负责资金管理和监督。统计站要及时提供贫困监测数据,参与制定两项制度扶持对象识别的相关指标。民政办及时核对残疾人有关情况,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中的残疾人提供重点帮扶?/span>
(四)大力宣传发动?/span>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衔接工作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惠民政策深入人心。通过召开会议、广泛宣传和典型示范,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span>
(五)加强队伍建设?/span>根据工作需要,乡属各单位(部门)必须抽调具有一定专业水平、责任心强、敬业精神强的工作人员从事这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切实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对每个行政村至少安排一?span lang="en-us">2?span lang="en-us">3人的工作小组,确保工作进度。要发挥大学生村官的作用,充实乡村两级力量,确保工作顺利推进?/span>
(六)强化业务培训?/span>根据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贫困人口识别工作的需要,乡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要配备现代办公设备,提供必要工作条件?/span>
(七)提供经费保障?/span>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宽、工作量大、任务十分繁重的基础性工作。乡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用于贫困识别工作,各村要严格管理,确保专款专用?/span>
(八)加大督查力度?/span>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考核。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考核扶贫对象的收入增加和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程度;对农村低保工作,重点考核低保对象的应保尽保和规范管理程度。由纪委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督促检查指导组,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同时要建立信息月报制度,对工作的进展、存在的问题、创造的经验进行及时报送?/span>
(九)严格考核奖惩。乡党委、政府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加大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考核奖惩力度,对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奖励,对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span>
附:各单位挂钩村情况?/span>
各单位挂钩村情况?/span>
村委会名?/span> |
挂钩单位 |
村委会名?/span> |
挂钩单位 |
绿荫?/span> |
中心学校 |
银洞 |
农机 |
二道?/span> |
卫生 |
黑箐 |
财政所 |
梨树?/span> |
民政 |
炭棚 |
人口与计?/span> 生育服务中心 |
布多 |
国土所 |
泥德?/span> |
司法所 |
大菜?/span> |
林业 |
小江 |
安监 |
大山 |
交?/span> |
凹黑 |
水务 |
坪箐 |
党政?/span> |
刘家?/span> |
农科 |
二荒?/span> |
扶贫 |
下新?/span> |
畜牧 |
鲁纳?/span> |
企业?/span> |
都米?/span> |
经管 |
大垴?/span> |
派出所 |
观音?/span> |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
河沟 |
组织?/span> |
石板?/span> |
村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