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泽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li>
- 来源:县计生局 点击次数?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7531"> 发布日期?012-12-20
会泽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2?/span>
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党建工?/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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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口计生局党组书记?/span>
机关各科(室)负责人?/span>
?/span>?/span>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会泽县人口计生局2012?/span>
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书
(县人口计生局党组书记对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span>
按照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要求,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机关党建有关要求,为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机关党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责任书,责任内容及考核办法如下?/span>
一、组织领导(30分)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进行任务分解并抓好任务落实(5分)。没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要求的扣5分?/span>
(二)党风廉政建设与科(室)站业务工作、党的建设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span lang="en-us">5分)。没有落实内容的?span lang="en-us">5分?/span>
(三)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按照县委部署,结合本科室(站)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内部教育、监督、管理制度,认真抓好牵头工作的分解、落实(5分)。未分解、落实工作的?span lang="en-us">5分?/span>
(四)科室(站)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科室(站)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科室(站)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rdquo;,督促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解决单位和部门突出问题?span lang="en-us">5分)。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span lang="en-us">5分?/span>
(五)科室(站)负责人与本科室(站)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年度不少于1次(3分)。没有进行廉政谈话的?span lang="en-us">3分?/span>
(六)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span lang="en-us">4分)。没有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情况内容的扣4分?/span>
(七)按时按质报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总结,积极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span lang="en-us">(3?span lang="en-us">)?/span>
二、宣传教育(4分)
?ldquo;创先争优”?ldquo;四群教育”与业务工作和其他党建任务有机结合,继续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ldquo;七一”讲话精神?span lang="en-us">2分);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机关例会学习之中,及时传达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和市政府三届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以及县委、县纪委廉政工作会精神,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专题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全面推进廉政文?ldquo;进机关、进家庭”活动?span lang="en-us">2?span lang="en-us">)
三、廉洁自律(7分)
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2分);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规定,继续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的问题?span lang="en-us">2分);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span lang="en-us">3分)?/span>
四、查办案件(8分)
(一)认真配合办理信访举报案件,提高信访案件初核率、办结率和成案率?span lang="en-us">2分);认真落实上级交办、转办和领导批示的案件,按规定时限上报办理结果,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2分)。有案不查或不按时限上报办理结果的一次扣0.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span>
(二)严肃配合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以权谋私、失职读职、贪污贿赂以及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案件?span lang="en-us">4分)?/span>
五、制度建设(12分)
(一)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及局党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保证各项制度真正落实到位。(3分)?/span>
(二)严格执行并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函询、询问、质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党内监督制度(4分)?/span>
(四)坚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认真执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5?span lang="en-us">)
六、软环境建设?span lang="en-us">7分)
认真贯彻落实效能政府、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及《会泽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问责办法》、《会泽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制度?span lang="en-us">7分)?/span>
七、工作创新(25分)
(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5?span lang="en-us">)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政府和市、县纪委以及国家、省、市、县人口计生部门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和各项规定,结合实际,把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纳入人口计生业务工作的总体规划?span lang="en-us">4分)?/span>
(三)组织学习《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法律法规,加强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增强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模范遵守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法规?span lang="en-us">3?span lang="en-us">)?/span>
(四)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各项政策,严格遵守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的检查考核评估验收“十个?rdquo;的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加强对各种专项经费及财产物资管理使用的监督,推进政务公开。在人、财、物的管理及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做到公正、公开、透明?span lang="en-us">3分)
(七)开展建设效率型、责任型、学习型、服务型、廉政型“五型机关”活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span lang="en-us">2分)?/span>
(八)加强对“奖优免补”工作实施和社会抚养费征收与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贪污、挪用、转移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的行为发生(2?span lang="en-us">)
(九)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主体合格;一般程序合法适当;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国家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和?ldquo;奖优免补”等奖励对象资格确认准确无误(1分)?/span>
(十)认真治理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行政违法和行政不作为的行政案件,及时进行妥善处理,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加强信访分析和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严肃处理对群众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有意回避、扯皮推诿、消极拖延、拖而不结、违法处置等行为(l分)?/span>
(十一)深?ldquo;阳光计生行动”认真开?ldquo;双评”?ldquo;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rdquo;)活动,群众满意率要达到90%以上?span lang="en-us">2?span lang="en-us">)?/span>
(十二)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认真落实基层党务公开?span lang="en-us">1?span lang="en-us">)
(十三)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坚持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例会制度;坚持“三会一?rdquo;制度;坚持年度党员评议制度;坚持按标准发展党员(1?span lang="en-us">)
八、责任追究(7分)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规定,对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严重失职读职的实施责任追究(2分)?/span>
(二)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切实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span lang="en-us">(5?span lang="en-us">)
九、综合评?/span>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rdquo;?/span>
科室(站)人员中当年有受刑事处理或纪律处分的?/span>
发生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span>
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的?/span>
十、组织实施和考核办法
结合本单位科室(站)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工作有特点、有亮点,成效明显?/span>
责任范围:局党组对全局机关和全县人口计生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同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局机关和全县人口计生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局机关科室领导对局党组及分管领导负责,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乡(镇)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对本乡(镇)人口计生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span>
(一)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发挥领导及组织协调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人,工作有布置、有检查,做到责任有人担、工作有人做,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span>
(二?span lang="en-us">2011?span lang="en-us">12?span lang="en-us">1日前各科室(站)进行自检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报县人口计生局党组,县人口计生局党组?span lang="en-us">12月内组织检查组进行考核?/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