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泽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特点及原因分?/li>
- 来源:县检察院 点击次数?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9171"> 发布日期?013-03-06
随着国家?ldquo;三农”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各项利农、惠农政策不断增多,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农民得到了更多实惠。但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也日渐增多,并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span lang="en-us">2010年以来,会泽检察院就立案查处了涉农职务犯罪案件20?span lang="en-us">24人,占所查办案件?span lang="en-us">60%,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68万余元?/span>
一?/span> 所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特点
一是犯罪领域相对集中?/span>涉农职务犯罪侵害的对象主要是支农惠农的项目资金、补助款以及土地征用款等。根据会泽实际,具体表现?span lang="en-us">:“866”工程项目款、征地补偿款、种粮补助款、独生子女补助款等款项。如2010年查办的7?span lang="en-us">7人所贪污和挪用的就是所征用土地的地上附作物补偿款,2011年查办的娜姑?span lang="en-us">2?span lang="en-us">4人的贪污“866”项目补偿资金等?/span>
二是作案手段单一?/span>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行为人的作案手段相对简单直?span lang="en-us">,情节的复杂程度低。主要表现为?ldquo;两委”负责人通过虚增土地面积、虚报农户花名册套取资金予以私分贪污、村“两委”成员截留、侵占惠农补助金、政府职能部门及涉农站所人员为他人套取涉农资金而提供便利收受贿赂等行为。如我县金钟镇某社区村支书李某某等四人就是通过借用他人身份证冒领征地补偿款90余万元进行私分,而负责征地补偿审批工作的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陈某某,就是利用职权为李某某等四人冒领征地补偿款提供便利而收受贿赂?/span>
三是窝案窜案突出?/span>近三年共查办了涉农职务犯罪案?span lang="en-us">20?span lang="en-us">24人,其中只有5?span lang="en-us">5人是单案,其余的15?span lang="en-us">19人都是窝案窜案。主要为村干部之间相互串通,共同私分公款,或村干部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便利条件贪污公款。其主要原因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政府工作过程中,其工作并非依靠某个人来完成,其中村级组织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主要参与者,要想从中贪污公款,必须共同完成。例如我院查处的金钟镇水城村委会支书、主?span lang="en-us">2人贪污、挪用公款案?/span>
四是犯罪主体以农?ldquo;两委”负责人为主?/span>在查办的20?span lang="en-us">24人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中,就?span lang="en-us">17?span lang="en-us">21人是农村“两委”的负责人,只?span lang="en-us">3?span lang="en-us">3人是站、所部门负责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文化水平、法律意识普遍偏低是其发案率较高的主要原因。而乡(镇)政府在涉及农村基层的征地补偿发放、部分民生工程配套资金的处置等具体工作中显得力不从心,将征地补偿款的发放交给村级组织执行,使得这些村“两委”负责人权力过于集中,而群众对国家惠农政策、补偿标准等信息不太了解,缺乏对村务工作的有效监督,给基层组织人员留下了可乘之机?/span>
五是涉案金额大?/span>从所查办案件中可看出,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其中涉案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有9人,10万元以上的有14人,50万以上的?span lang="en-us">1人,?span lang="en-us">2012年所查办的龙潭社区村委会四名村干部贪污公款就近百万元。主要原因为国家?ldquo;三农”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大量惠农资金下拨到农村基层,使得农村基层村干部能触及大额资金?/span>
六是社会危害性大?/span>村干部是直接参与财经活动的当事人,与村里的党员、群众关系密切,在维护农村稳定、实施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工程中担负着重要的使命,他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政府的形象,他们的一举一动老百姓都看在眼里,他们一旦走上犯罪,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得不到落实,惠农资金不能惠及于民,反而失信于民。根据会泽实际,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侵害的主要对象是国家的扶贫款,甚至有的是老百姓的救命钱,?span lang="en-us">2009年查办的娜姑镇谢某某贪污案中,其贪污的对象是残疾人的低保金、种粮面积补助金,能繁母猪补助金等涉及农村群众切身利益的款项。另一方面基层干部处在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前沿,虽然有些犯罪金额不大,但直接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span>
二、涉农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
(一)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看,涉农职务犯罪嫌疑人自身素质不高,思想政治水平、文化素养普遍偏低,同时法律意识淡薄是此类案件频发的主要内因。从查处案件中可看出,大部分犯罪嫌疑人对自己作出的行为性质、后果没有正确的认识,无法辨清罪与非罪。有的村干部认为自已以劳务费的形式私分小金库,是解决村委会成员的福利,不认为是犯罪;而有的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则利益熏心,滥用手中权力为不法分子提供便利条件,钻审批管理的漏洞,最终也走向了犯罪的深渊?/span>
(二)从犯罪的客观方面来看,一是绝大部分村委会缺乏完善的财务制度,财务混乱,钱帐不分,收入不入账,滋生了职务犯罪的土壤。二是政府职能部门对国家惠农项目补助申报的审批、核查不到位,导致犯罪嫌疑人虚报名册套取项目资金屡屡得逞。三是村委会“村务公开”“账务公开”不到位,村民的知情权得不到保障,导致村民对村务监督名存实亡?/span>
三、意见建?/span>
一是加强对村干部的法制教育,用发生在身边的现实案例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努力增强村干部的法制观念和廉政意识,使村干部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从源头上控制不合理,不合法财务活动的产生,保护促进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顺利实施?/span>
二是继续加大对涉农职务犯罪的打击和预防力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要发现一件,查处一件,依法办理。通过简报、信息、内部刊物等形式将典型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通报,通过办一案,教育一片,有效震慑此类犯罪?/span>
三是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的审批职能。在审批过程中不但要注重对书面材料的审查,更要注重核查材料是否与实际相符,杜绝基层村干部存在虚报冒领的情况。项目主管部门与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跟踪监督,不给犯罪留下漏洞?/span>
四是加强村级财务的管理,村级负责人要学习相关财务知识,明确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村帐乡管制度,不违规操作,不设账外账。乡(镇)财政所要与经管站积极配合,加强对村级资金的监管?/span>
五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在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媒体广泛宣传的同时,应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干部宣传国家惠农政策的主动性,运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群众讲解政策,充分尊重和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切实强化群众对基层组织权利运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