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工委、办事处出差制度
- 来源:会泽县驻昆党工?nbsp; 点击次数?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14971"> 发布日期?013-08-30
党工委、办事处出差制度
因公出差人员应事先填?/span>“出差审批?/span>”,报?/span>分管领导批准。出差人员回来后,应如实填写“出差费用报销?/span>”,并?/span>“出差审批?/span>”,由办事处主?/span>签署意见后,方可到财务室报账?/span>
(一)外出开会、学习属统一接待安排食宿的,不再报销差旅费;
(二)双休日出差的,回单位报销出差费后,不再填报加班费?/span>
(三)乘坐公务用车出差的,不再报销公共汽车费和城市交通费?/span>
(四)如果实际出差天数超出审批天数,应该补办审批手续?/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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