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上报2013年党员发展对象的通知
- 来源:大井镇党政办公?nbsp; 点击次数?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images/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15021.js"> 发布日期?013-09-10
党政办发?span lang="en-us">2013?span lang="en-us">58?/span>
大井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上报2013年党员发展对象的
?span lang="en-us"> ?/span>
各党总支(支部)?/span>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文件精神,遵?ldquo;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rdquo;的方针,做好上报2013年党员发展对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span>
一、请各党总支(支部)?span lang="en-us">7?span lang="en-us">2日前,将发展对象的《发展党员预审登记表》(一式二份)、《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国共产党发展对象政治审查表》上报镇组织办,过时报送,视为没有发展对象,镇党委将在7?span lang="en-us">5日前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需要以上表册的,请到镇组织办领取?/span>
二、各党总支(支部)要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总支(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span>
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足一年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没有经过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发展对象,不能发展入党?/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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