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泽县审计局关于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经费管理办?/li>
- 来源:审计局 点击次数?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images/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16965.js"> 发布日期?014-12-05
会泽县审计局执行“八不?rdquo;审计纪律经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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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为规范审?ldquo;八不?rdquo;经费管理,严明审计纪律,保证审计质量和审计人员外出工作、生活需要,根据《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云南省审计厅关于执行审计纪?ldquo;八不?rdquo;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曲靖市审计局“八不?rdquo;审计纪律经费管理办法》和会泽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span>
第二?/span> 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审计、审计调查、审计复议、审计回访等审计业务及相关公务?/span>
第三?/span> 局机关派出人员参与其他部门工作的,按第五条?span lang="en-us">1款执行?/span>
第四?/span> 经批准外出培训、学习的,遵守培训、学习纪律,达到培训、学习目的的,按第五条第1 款执行?/span>
第五?/span> 执行标准:每人每个工作日?span lang="en-us">50元?span lang="en-us">100元标准计?ldquo;八不?rdquo;经费?/span>
1、在单位执行审计公务的,每人每天计发“八不?rdquo;经费50元;
2、在乡(镇)执行审计公务的,每人每天计发“八不?rdquo;经费100元;
3、参与上级审计机关在县外执行审计公务的,按上级审计机关标准执行,在县内执行审计公务的,按我局标准执行?/span>
第六?/span> 严格执行出勤、工作纪律、审计纪律考核制度。按照出勤记录、工作纪律、审计纪律执行情况,作为发放依据。病假、事假、探亲假、公休假、婚丧假、产假等,按请假天数扣除“八不?rdquo;经费;对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工作纪律和审计纪律的,按不同情况扣除“八不?rdquo;经费: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一周内有三次迟到、早退的,扣除一周的“八不?rdquo;经费(迟到、早退?span lang="en-us">15分钟计算);旷工一天扣除当?ldquo;八不?rdquo;经费;审计组在审计期间集体违反审?ldquo;八不?rdquo;工作纪律的,出现一次,扣除整个项目期间的审计组审计“八不?rdquo;经费。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违反“八不?rdquo;工作纪律的,出现一次,扣除其参加的整个项目期间?ldquo;八不?rdquo;经费,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span>
第七?/span> 为有效控制审计项目时间,降低审计成本,各审计组应将审计时间严格控制在经批准的审计项目工作日内,城区内的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实行送达审计。确实需要就地审计的(含下乡镇),应当在审计实施方案中说明,需要延长审计时间的,由审计组长提出,经局分管领导批准,调整审计实施方案,方可执行?/span>
第八?/span> 因审计业务工作需要,由局领导安排加班的,按出勤标准计?ldquo;八不?rdquo;经费,但需填报加班审批单报分管领导审批?/span>
第九?/span> 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应将被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组审计纪律执行情况交分管领导进行审查,作为报销费用的依据?/span>
第十?/span> 本办法自2014?span lang="en-us">4?span lang="en-us">1日起执行?/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