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会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ä¼?关于纪律作风管理规定
-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 点击次数ï¼?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images/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17280.js"> 发布日期ï¼?015-02-27
中共会泽åŽ?/span>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ä¼?/span>
关于纪律作风管理规定
为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我局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健全管理体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的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定ã€?/span>
一、纪律要æ±?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事业人员的各种规定和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把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提高行政效率,把各项工作迅速落到实处ã€?
2、各科室(部门)要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有计划地组织本科室(部门)职工学习各种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不断提升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使每位干部职工自觉勤奋工作、钻研业务,提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本领,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要做到时时督促,处处提醒ã€?
二、管理制åº?
(一)考勤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日常考勤签到、签退制度。每日按正常上下班时间签到、签退,不得代签。因事因病不能上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纪检监察室每周对签到情况进行抽查ã€?
ï¼?)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本职工作,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推迟5分钟上班视为迟到,提å‰?分钟下班视为早退ï¼?次迟到或3次早退视为1天旷工)
ï¼?)因公外出不能签到的,需由本人报经分管领导批准,å¹?/span>告知纪检监察å®?/span>在岗位牌上标明。凡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的,不视为迟到、早退和缺勤ã€?
2、被局督查组查实有违反日常考勤制度的情况达2次或县以上督查组查实æœ?次违反日常考勤制度情况的,在编人员年终考核一律不能评优,事业岗位聘用人员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çš?0%,行政岗位人员取消当年单位的福利待遇,并追究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ã€?
3、严格请、销假制度ã€?
ï¼?)全体正式干部职工按有关规定可享受公休假、探亲假。普通干部由分管领导批准,科室(部门)负责人é¡?/span>经局主要领导批准。所有请假应填写请销假审批表,办理审批手续,交纪检监察室备查。对无故超假的,按缺勤论处。所有请假到期时应及时向纪检监察å®?/span>销假,未销假的,按旷工处理。有特殊情况的,可按以上程序通过通讯工具请假,销假后及时补办书面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ã€?
ï¼?)请å�?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ï¼?天以上(å�?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ï¼?天以上(å�?天)的由局长批准ã€?
4、每年度内因病(因公致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出国探亲、非公派脱产学习时间超过半年,或当年6月底以前已退休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ã€?/span>
每年度内病假累计超过60天不è¶?20天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病假累计超è¿?20天不è¶?80天的,不得确定为称职(合格)及其以上等次;病假累计超è¿?80天的,不进行考核ã€?/span>
每年度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è¶?0天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事假累计超è¿?0天不è¶?0天的,不得确定为称职(合格)及其以上等次;事假累计超è¿?0天的,不进行考核ã€?/span>
每年度内有旷工行为(未请假又未上班视为旷工)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连续旷工超è¿?天、累计旷工超è¿?0天的,最高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连续旷工超è¿?0天、累计旷工超è¿?0天的,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达到辞退(解聘)条件的除外ã€?/span>
5、严格执行岗位牌制度。只要人员不在岗,必须在岗位牌栏安示相关标签。被局督查组查å®?次或被县以上督查组查实有1次岗位牌标示不真实的情况,在编人员年终考核一律不能评优,事业岗位聘用人员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çš?0%,行政岗位人员取消当年单位的福利待遇,并追究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ã€?
6、工作日期间各科室(部门)工作人员外出会泽县境外需经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科室(部门)负责人外出会泽县境外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在岗位牌上注明。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需按县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ã€?
(二)工作纪律制åº?
1、严格执行逐级负责制。即:一般干部职工对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负责;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负责;其它班子成员对局主要领导负责;工作上服从分配、听从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ã€?
2、窗口服务人员必须带证上岗,对前来咨询、信访和办事的群众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服务对象的事项。实è¡?ldquo;首问责任åˆ?rdquo;ã€?ldquo;限时办结åˆ?rdquo;ã€?ldquo;一次性告知制”,杜ç»?ldquo;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çš?ldquo; 衙门作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ã€?
3、局督查组或局领导接到群众投诉2次,县督查组或上级部门、领导接到投è¯?次,调查属实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以相应处理ã€? 4、严格执行机关干部作风行为规èŒ?ldquo;四要十不å‡?rdquo;相关规定。经局督查组查å®?次或被县以上督查组查å®?次违å�?ldquo;四要十不å‡?rdquo;规定的行为,年终考核不能评优,事业岗位聘用人员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çš?0%,行政岗位人员取消当年单位的福利待遇,全局通报批评,并追究违纪人员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相关责任ã€?
(三)学习、会议制åº?
1、正常业务和政治学习:局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和集中学习,要按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学习前按通知要求做好充分准备ã€?
2、局各种会议实行签到制,无正当理由或事前未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缺席的ï¼?/span>æŒ?/span>旷工处理ã€?
3、外出业务培训:培训对象应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准时参加,培训产生的费用按规定报销,其他与业务无关的培训不予参加ã€?
4、干部职工应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各种教育培训或会议,被指定参加学习培训或会议的干部职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会前必须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请假,否则æŒ?/span>旷工处理ã€?/span>
(四)督查制åº?/span>
由带班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安排,整合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纪检监察室等值班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定期察访与不定期察访、重点察访与随机察访相结合的方式督查以下主要事项ï¼?/span>
1、本局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ã€?/span>
2、上级领导的批示及上级机关转来的批办件、督办件落实情况ã€?/span>
3、局党政会议和局领导决定交各科室(部门)办理的重要事项ã€?/span>
4、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回复情况ã€?/span>
5、各科室(部门)遵守工作纪律情况ã€?/span>
6、需要督查的其它事项ã€?/span>
三、以上规定从2015å¹?/span>3 æœ?/span>1 日起开始执行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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