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 来源:会泽县审计局 点击次数?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18601"> 发布日期?016-11-07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实施细则》积极推进经济责?/span>
审计全覆盖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全面落?/span>两办《规定》实施细?/span>为核心,稳步推进?/span>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span>切实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span style="mso-bidi-font-weight: bold;">?/span>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推进依法治国,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span>
一、加强计划管理,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span>
各级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span>要坚?ldquo;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质量、确保效?rdquo;的原则,提高计划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审计为辅,离任两年以上的原则上不再安排审计,不能简单地、硬性地要求在固定期限内,对所有领导干部进行审计或?ldquo;逢离必审”。应当在掌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规模和数量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审计对象项目数据库,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实行审计对象分类管理。要科学合理制定年度计划和中长期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深刻理解全覆盖的科学内涵,实现有计划的全覆盖、有重点的全覆盖、分类别的全覆盖,促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动态循?/span>?/span>
要按?/span>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确保审计质量为目标,严格履行计划制定的程序,增强计划的约束力,确保始终把工作重心和审计资源配置集中?/span>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的规定要求上来,避免脱离审计力量实际,不顾审计效果,出现偏离工作主线和临时大量追加计划的做法?/span>对资金(资产、资源)量小、经济活动简单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可以因地制宜,结合工作实际实施监督,有效缓解审计需求旺盛与审计资源不足的矛盾?/span>要建立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报上一?/span>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span>备案制度,强化审计计划管理,切实防范审计风险,真正做到在保质提质基础上扩大数量。上?/span>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下级报送的年度审计计划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对超出现有审计力量的项目计划安排,应当要求下级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予以纠正,并对审计计划制定的科学性开展定期检查?/span>推行上下工作联动性,各成员单位应?/span>将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同级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级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当将本地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上一级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办公室?/span>
二?/span>突出重点内容,加大审计力?/span>
各级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span>要根据不同类别领导干部的职责权限和岗位特点突出审计重点,着力监督检查其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span>。对党政领导干部,重点监督检查其承担的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措施责任、经济发展责任、结构调整责任、防范化解风险责任、环境保护责任、民生改善责任、廉政建设责任等;对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领导人员,重点监督检查其承担的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措施责任、经营管理责任、创新和转型升级责任、风险及境外资产管控责任、可持续发展责任、廉政建设责任等?/span>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span>
要重点揭露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重大失职渎职行为、重大决策失当和损失浪费、重大管理漏洞以及慢作为、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等审计,重点关?/span>是否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越权审批机构和擅自设立机构等问?/span>;关?/span>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增加编制、超编进人、违反规定核定领导职数和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以及是否存?ldquo;吃空?rdquo;等问题?/span>充分发挥审计促发展、促反腐的作用和审计监督的尖兵作用?/span>
三、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span>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span>,是审计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的重要创新,是新形势下党和国家赋予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审计机关要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专业审计相结合的组织形式?/span>要紧紧围绕领导干部责任,把环境问题突出、重大环境事件频发、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作为先期审计对象?/span>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主要目标是探索并逐步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符合实际的审计规范,明确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评价标准、审计责任界定、审计结果运用等,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实现绿色发展。各级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应根据领导干部所辖区域自然资源特点和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基础,有重点有步骤地将水、土地、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纳入审计范围,关注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情况及其效果?/span>要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推动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责任追究?/span>
四、稳步推?/span>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审?/span>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土地等资源资产的附加值大增,尤其是中央对农村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改革的深入推进,村级经济规模逐步扩大?/span>两办《规定》实施细?/span>明确了审计机关可以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span>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机关要履职尽责,实施审计时,要“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五条和《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要重点关注新型城镇化、新农村(社区)建设情况、村级(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与村民(社区居民)权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等,切实维护农民(社区居民)权益和保障农村社会(社区)和谐稳定?/span>
审计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协调,建立机构,充实人员,研究重点,创新方法,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关注国家和地方投入资金较多的村组、城镇周边重点社区、村民(居民)上访较多的村组(社区),以纪检和组织部门及乡镇党委、政府为依托安排审计,使审计监督全覆盖得到有序推进?/span>
五、规范审计评价,提升报告质量
各级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要认真贯彻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六个评价办法,严格规范审计现场管理和业务行为,对同一类别、同一层级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评价,应当具有一致性和可比性。审计评价应当重点关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关注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四权一?rdquo;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关注任期内举借债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科技创新等重要事项,关注领导干部应承担直接责任的问题。审计评价要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地反映工作业绩和发现的问题?/span>依法依规界定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span>
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等各方面需求,特别是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需求,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进行专题研究,改进和规范报告的格式、内容和写法等,努力提高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客观性、实用性,确保审计结果可用好用管用。有效运用内部通报、公告等形式,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的方式方法,逐步扩大公开范围,引导社会舆论与审计机关共同发挥监督合力?/span>
六、强化业务培训,培养专业人才
各级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要着力健全经济责任审计专业人才培养机制?span style="mso-bidi-font-weight: bold;">上级审计机关要树立全员经济责任审计的理念和思路,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大对下级审计机关人员的培养,进一步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和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素养、政策水平和业务胜任能力?/span>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要创新培养人才的渠道和方法,采?ldquo;走出?rdquo;?ldquo;请进?rdquo;方式?/span>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需求,加大对不同层级审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培训方式的多样性和接地气,将实战培训、授课培训、案例教学、交流研讨、模拟实验等方式有机结合?/span>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审计机关之间的工作交流?/span>优秀项目观摩,为经济责任审计人员搭建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平台和通道?/span>
审计机关要结合审计职业化建设规划,逐步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和后续教育制度,在全面提升专业人员能力的基础上,重点加大对年轻审计干部和一线审计业务骨干的培养和培训力度,努力打造一支与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相适应的审计铁军?/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