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迤车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
- 来源:迤车镇党委 点击次数ï¼?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images/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18765.js"> 发布日期ï¼?016-11-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根据《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ã€?/span>2015ã€?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办通ã€?015ã€?7号)、《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曲发ã€?015ã€?2号)、《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ã€?/span>曲靖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ã€?/span>的通知ã€?/span>(曲办字ã€?/span>2015ã€?1号)、《中共会泽县委、县人民政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会发ã€?015ã€?3号)ã€?/span>中共会泽县委办公室ã€?/span>会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泽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ã€?/span>文件精神(会办通ã€?/span>2015ã€?4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ã€?/span>
一、工作原åˆ?/span>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既要解决问题,又要防止引发矛盾,做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必须坚持以下原则ã€?/span>
(一)坚持确保政策稳定的原则ã€?/span>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在农村一轮土地承包、二轮土地延包台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农业承包合同书等农村土地承包有关原始档案资料基础上开展调查,通过调查确权,进一步明确承包地四至界限、面积,规范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工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不是重新调整原承包关系或重新组织发包农村土地,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土地ã€?/span>
(二)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ã€?/span>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ã€?/span>
(三)坚持民主协商的原则ã€?/span>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要充分依靠农民群众。清查、确权、登记的每一个环节应当实事求是,重大事项要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民主讨论决定,不得强行推动ã€?/span>
(四)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ã€?/span>各村委会要结合自身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ã€?/span>
(五)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ã€?/span>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实行中央、省、市、县统一安排部署,镇协调、指导,村级组织实施的工作原则ã€?/span>
(六)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ã€?/span>各村委会要充分利用现代空间信息技术,明确农村承包土地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等,将农户承包土地成图、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ã€?/span>
(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ã€?/span>要依法落实农村居民对承包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流转的权利,做到登记信息公开、登记结果公平、处理过程公正ã€?/span>
(八)坚持以确权确地为主的原则ã€?/span>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要坚持确权确地为主,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坚持农地农用。对农村土地已经承包到户的,都要确权到户到地。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条件和程序,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切实保障农村居民土地承包权益ã€?/span>
(九)坚持尊重历史的原则ã€?/span>原则上维护农户承包地块的四至和边界,测量后的实际承包面积与原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不一致的,要根据本集体通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方案进行确权,属于原承包地块四至范围内的,原则上应将经农户确认签字的实测面积确权给原承包农户ï¼?/span>“多不收,少不è¡?rdquo;。未经本集体成员协商同意,不得将承包方测量后多出的承包面积转为其他方式承包并收取承包费。对于在二轮土地延包时,因土地等级差别抵顶面积等折合承包面积造成实际耕种面积与承包面积不符的,取得承包户的认可后,要按照实际耕种面积登记ã€?/span>
(十)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ã€?/span>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必须做细做实,确保质量。各村要根据实际,统筹安排资源,科学把握进度,分期分批,积极稳妥推进。要实行全程质量控制,把握关键环节,守好质量关口ã€?/span>
二、工作目æ ?/span>
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界限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全等问题,确保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登记簿、权属证ä¹?/span>“四相ç¬?rdquo;,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ä¹?ldquo;四到æˆ?rdquo;,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ã€?016年全面启动我é•?7个村(社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ã€?018年基本完成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ï¼?/span>依法赋予农村居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调处土地纠纷、完善补贴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提供重要依据ã€?/span>
三、工作任åŠ?/span>
(一)清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资料ã€?/span>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ã€?/span>2010ã€?2号)要求,以二轮延包档案为基础,全面组织清理农村土地承包底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及有关文件资料,开展农村土地面积的摸底和清查工作ã€?/span>
(二)调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ã€?/span>准确把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关键环节,着重查清承包地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在对农村土地承包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已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发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进一步查清承包地面积、四至界限和空间位置。对与现有农村土地承包档案记载的土地承包状况有较大误差且农民群众要求实测的,要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采取科学简便的方式测量查实,调查结果经镇、村组公示确认后,作为确认、变更、解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确认、变更、注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依据,公示有异议的,进行补测核实。调查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标准执行ã€?/span>
(三)完善土地承包合同ã€?/span>根据公示确认的调查成果,完善土地承包合同,作为承包户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依据。对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要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对承包合同丢失、残缺的,进行补签、完善。实际承包面积与原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不一致的,要根据本集体通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方案进行确权。属于原承包地块四至范围内的,原则上应确权给原承包农户。未经本集体成员协商同意,不得将承包方多出的承包面积以其它方式承包并收取承包费。土地承包合同记载期限应以当地统一组织二轮延包的时点起算,承包期为30年ã€?/span>
(四)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ã€?/span>经管站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根据确权登记颁证完善的承包合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已建立登记簿的,要结合工作进一步完善,按照一户一簿原则,明确每块承包地的面积、四至界限、土地类型和空间位置;未建立的,要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书、经营权证书的基础上,结合经依法确认的承包土地、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抓紧建立。登记簿应当记载发包方、承包方的姓名、地址、承包共有人、承包方式、承包地块的面积、坐落、界址、编码、用途、权属、地址、类别及是否属于基本农田,承包合同编号、签订时间、期限、权利的内容及变化等。承包户自愿提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的,经核实确认后,予以变更或注销,并在登记簿中注明。承包期内,因下列情形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动或者灭失,根据当事人申请,经管站要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并记载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一是因集体土地所有权变化的;二是因承包田地被征收、占用导致承包田地或者面积发生变化的;三是因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四是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五是因结婚等原因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并的;六是承包田地、面积与实际不符的;七是承包田地灭失或者承包农户消亡的;八是承包田地被发包方依法调整或者收回的;九是其他需要依法变更、注销的情形。凡是申请登记、变更、注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管站应当对涉及的每宗承包田地进行实测确认,并向申请方提供书面证明ã€?/span>
(五)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ã€?/span>根据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登记簿打印经营权证书,在确保有关信息准确无误、责任权利明确的基础上,经县农业部门审核,县级人民政府盖章后,颁发给家庭承包经营农户,原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书收回销毁。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登记,经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符合登记有关规定的,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承包经营权证书载明的户主或共有人,要体现男女平等的原则,切实保护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确权确股不确地要从严把握,也要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并注明确权方式为确权确股;承包方有意愿要求的,发包方可以向承包方颁发农村集体土地股权证。做好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衔接,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承包农户可以自愿申请、免费换取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衔接的证书,避免工作重复和资金浪费ã€?/span>
(六)加强信息应用平台建设ã€?/span>以县级为单位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系统,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权属登记、经营权流转和纠纷调处等业务工作的信息化。推进省、市、县三级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与中央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系统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互相衔接,实现信息共享ã€?/span>
(七)做好确权登记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ã€?/span>经管站要与档案管理部门协同合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分类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落实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印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将反映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文字、图表、照片、声像、数据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研和利用,做到组织有序、种类齐全、保管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同步部署、实施、检查和验收ã€?/span>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工作准备阶段(2016å¹?æœ?mdash;7月)
(一)成立机构ã€?/span>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起草有关文件、制定工作方案、拟定操作程序、指导具体实施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é•?/span>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各村委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登记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ã€?/span>
(二)制定方案ã€?/span>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迤车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各村委会要根据省、市、县、镇方案,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ã€?/span>
(三)加强培训ã€?/span>积极组织各级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培训,对业务人员进行政策法规、确权工作内容、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培训ã€?/span>
(四)宣传动员ã€?/span>召开部署动员会议,组织宣传发动,安排部署工作。采取编制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政策问答手册、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方式,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公示栏、手机短信等手段广泛开展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参与到工作中,为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ã€?/span>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6å¹?æœ?mdash;2018å¹?月)
(五)调查摸底ã€?/span>以行政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全面清查整理二轮土地延包方案、台账、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土地承包有关原始档案资料,对发包方、承包方、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和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界限、土地种类、土地变动情况和经营方式等情况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要保证每一块承包地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唯一性,调查表所填写家庭户籍信息必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信息相一致,家庭户籍信息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连同调查表一并由乡(镇)、村(组)工作小组根据二轮延包合同和户籍信息进行审核,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汇总,形成小组汇总表,按规定的时间报经管站审核备案;对二轮延包遗留问题,要做好排查、化解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注销等工作,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关系,为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奠定基础ã€?/span>
(六)勘测定界ã€?/span>按照农业部印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的要求,勘测定界所需的影像工作底图调查基本比例尺ä¸?/span>1âˆ?000。少数特殊地方,因山高坡陡,可适当放宽比例ä¸?:3000。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无偿提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成果等有关资料ã€?/span>
(七)现场指界ã€?/span>由乡(镇)、村(组)工作小组、村民代表及测绘技术人员共同组成农户承包地指界小组,与承包农户或其委托人现场共同指界确认承包户所属地块。所指认地块的承包户姓名(与身份证相符合)要与承包户填写的调查表姓名一致。现场指界后,承包户或其委托人及承包地四邻指界人在地籍草图上签字确认,由专业测绘单位完成地籍草图制作ã€?/span>
(八)公示确认ã€?/span>专业测绘单位根据地籍草图、调查表制作的地籍公示图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报经乡(镇)、村(组)工作小组审核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农户有异议的,要重新进行调查核实,如有修正,应重新进行指界签字确认,并对结果再次公示。公示需保留影像资料ã€?/span>
(九)结果审核ã€?/span>以行政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将农户承包地地籍图(包括图件、表格、数据、文字报告)等确权登记申请资料进行汇总,上报经管站审核ã€?/span>
(十)建立登记簿ã€?/span>经管站根据各村委会(社区)上报的登记资料(登记颁证申请书、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按照农业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应当同时采用纸质和电子介质。为避免因系统故障而导致登记资料遗失破坏,各地要适时进行资料备份ã€?/span>
(十一)完善土地承包合同ã€?/span>根据公示确认的调查成果,完善土地承包合同,作为承包户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依据。对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要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对承包合同丢失、残缺的,进行补签、完善。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土地承包合同记载期限应以当地统一组织二轮延包的时点起算,承包期法定年限一般为30年。本轮土地承包期限届满,按届时的法律和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规定执行ã€?/span>
(十二)登记发证ã€?/span>按照“申请、审核、登记、发è¯?rdquo;的程序,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为依据,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进行完善,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补换发及变更手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由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样式及要求,县级政府统一颁发ã€?/span>
(十三)资料归档ã€?/span>按照国家及省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有关资料整理归档保存ã€?/span>
第三阶段:查漏补缺及总结验收阶段ï¼?/span>2018å¹?æœ?mdash;12月)
(十四)自检自查ã€?/span>各村要认真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进行自检自查,认真总结登记颁证工作取得的经验、做法以及调处、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有效措施、方法和途径,并及时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有关材料ã€?/span>
(十五)成果验收ã€?/span>为避免工作反复,确保成果质量,验收应分阶段进行,即摸底调查阶段、外业调查阶段、公示阶段、审核发证阶段、总体验收五个阶段。每一阶段需经县级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阶段工作。各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后进行自检,形成总结报告报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ã€?/span>
五、工作要æ±?/span>
(一)加强组织领导ã€?/span>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作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ã€?/span>
(二)依法规范操作ã€?/span>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的有关要求,把握好政策界限,依法规范操作。要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规定,在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对实测面积,经公示后据实登记,作为确权变更依据。实测面积不与按延包面积确定的农业补贴基数挂钩,不与农民承担费用、劳务标准挂钩,严禁借机增加农民负担。对延包不完善、权利不落实和管理工作不规范的,予以依法纠正。对存在争议和纠纷的,先依法解决,再予以登记确权。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要组织力量对农村土地承包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妥善解决可能影响登记工作顺利开展的突出问题。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政策基本精神,结合当地实际作出具体规定。要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地反映和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渠道妥善化解,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防止因工作不细致、不深入,造成群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ã€?/span>
(三)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妥善解决各种问题ã€?/span>要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于具有共性的问题,要在深入研究和广泛论证的基础上,以村为单位认真研究并依法提出确权登记政策性问题的指导意见,重大政策性问题要及时请示。对局部性的问题,鼓励各地按ç…?/span>“一村一ç?rdquo;æˆ?ldquo;一事一è®?rdquo;的办法,依靠群众,用群众接受的办法,通过实行差异化、区别性的措施解决问题ã€?/span>
(四)严肃工作纪律ã€?/span>各级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在工作中凡属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以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一是党政领导玩忽职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闻不问,工作不力,导致工作不能按期完成的;二是作风漂浮,工作不力,导致工作走过场的;三是借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随意调整土地的;四是借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自己和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五是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工作失误的;六是因为工作失误造成严重群体性事件的ã€?/span>
(五)严格保密制度ã€?/span>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关资料,特别是基础地理信息资料属保密范畴,要严格按照测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保管,确保不失密、不泄密ã€?/span>
(六)加强督促检查ã€?/span>为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在成立迤车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ç«?/span>一个督查组,加强对各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各地区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做好情况调度,适时进行情况通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村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工作ã€?/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