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财政所财务管理的通知
- 来源:县财政局党委 点击次数?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18798"> 发布日期?016-11-10
各乡(镇、街道)财政所?/span>
为切?/span>加强?/span>乡(镇、街道)财政所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有效预防违反财经纪律和腐败行为的发生,从制度上规范基层财政所的财务收支及干部履行经济管理责任的行为,以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ldquo;双安?rdqu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span>、《会计基础工作规范?/span>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规?/span>乡(镇、街道)财政所内部财务管理作如下通知,请遵照执行?/span>
一、明确职能职?/span>
(一)乡(镇、街?span lang="en-us">)财政所实行由当地党委政府和县财政局双重管理,是独立的法人机构,财务收支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财务管理的主体责任,财政所所长是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span lang="en-us">(镇、街?span lang="en-us">)政府对本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span>
(二)县财政局是乡(镇、街?span lang="en-us">)财政所的业务主管部门,是监督的责任主体,对所属乡(镇、街道)财政所的内部财务管理负有监督、指导责任?/span>
(三)乡(镇、街?span lang="en-us">)财政所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各项财经法规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财政内部财务管理机制,设置会计账簿和规范账户管理,正确核算单位收入、支出、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财务行为,扎实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切实履行会计职责?/span>
二、严格审批制??/span>
(一)乡(镇、街?span lang="en-us">)财政所内部所有的财务支出严格执行乡镇领导 “一支笔”审批制度。即:凡是财政所内部的所有财务支出都必须由经办人员签字、所长审核报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审批方可入账。(各乡(镇、街道)可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审批标准和程序,并报县财政局备案)?/span>
(二)各种支出报销必须符合财政财务有关费用开支标准和制度规定,各项开支一律做?ldquo;四有”,即: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有合规的支出用途、有具体经办人、有单位负责人和审批人签字,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span>
(三)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记载不完整、不准确以及不按照规定进行审批的票据有权不予报销?span lang="en-us">
三、严肃财经纪?/span>
(一)各财政所要严格岗位设置,明确职责分工,会计、出纳必须分设,银行印鉴必须分开管理,做到各司其职,相互制约?/span>
(二)加强现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所内各类经济往来,除按现金管理规定可使用现金外,必须通过转账结算。单位人员因公暂借、暂领的现金,应在事后及时结账并归还借款,及时做好账务处理?/span>
(三)严格遵守中?ldquo;八项规定” ?/span>《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违规滥发津贴、补贴、补助、奖金、实物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span>
(四)严格资金的核算和票据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虚报、冒领以及巧立名目套取专项资金挪作它用?/span>
(五)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有关采购政策要求,对应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各类货物、工程、服务等,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不得违规采购。同时,应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的采购验收、领发保管、盘点清查等制度,建立固定资产登记、核销台帐,实行专人专账管理,防止资产流失?/span>
四、其他相关要?/span>
(一)各财政所要切实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会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认真贯彻执行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各项财经法规制度,扎实做好会计基础工作?/span>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抓好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执行力度,真正做?ldquo;依法理财,依法核?rdquo;?/span>
(三)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对所内的财务管理工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维护财经纪律的重要性,全面筑牢思想防线?/span>切实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清正廉洁,以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ldquo;双安?rdquo;?/span>
(四)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由县财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span>
特此通知
会泽县财政局
2016?0?1?/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