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新街回族乡委员会办公å®?新街回族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转贷资金贷款审批小组的通知
- 来源:中共新街回族乡党委 点击次数ï¼?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images/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18855.js"> 发布日期ï¼?016-11-14
新办通ã€?/span>2016ã€?8å�?/span>
中共新街回族乡委员会办公å®?/span> 新街回族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转贷资金贷款审批小组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部门)ï¼?/span>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云办法ã€?/span>2015ã€?7号)的有关要求,提高转贷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防范转贷资金风险,确保放得出、收得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转贷资金贷款审批领导小组。现将组成情况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ï¼?/span>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å‘?/span>
ç»?/span> 长:马应å�?/span> 乡党委副书记、乡é•?/span>
副组长:王金å›?/span> 乡党委副书记
æˆ?/span> 员:胡永å¿?/span> 乡国土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ä»?/span>
æ¯?/span> å‹?/span> 乡财政所所é•?/span>
秦绍å‡?/span> 乡扶贫办主任
肖龙å�?/span> 乡财政所工作人员
审批过程中,各入村入户复核组应深入核实,提取贷款人建房施工照片和核定建筑面积后,在相关表册上签署明确意见后,交审批小组审批ã€?/span>
二ã€?/span>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对转贷资金借款人的身份及购建住房的真实性进行核实ã€?/span>
(二)对转贷资金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经济条件及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核查ã€?/span>
(三)根据会泽县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转贷资金贷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贷款ã€?/span>
(四ï¼?/span> 负责对发放的贷款进行贷后管理,按时催收贷款和依法清收逾期贷款ã€?/span>
(五ï¼?/span> 转贷资金贷款审批小组存续期为自成立之日起至我乡最后一笔农户转贷资金贷款本息收回为止ã€?/span>
中共新街回族乡委员会办公å®?/span>
新街回族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3�/span>
中共新街回族ä¹?/span>委员ä¼?/span>办公å®?/span> 2016å¹?/span>6æœ?/span>13日印å�?/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