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成立大桥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的通知
- 来源:大桥乡党委 点击次数?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images/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18996.js"> 发布日期?016-12-01
大办?/span>?/span>2016?/span>32?/span>
中共大桥乡委员会办公?/span> 大桥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大桥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的?/span> ?/span>
各村委会,乡属各相关部门?/span>
为切实加强对全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领导,推进我乡教育事业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桥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span>
一?/span>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span> 长:陈帮?/span> 乡党委副书记、乡?/span>
副组长:潘开?/span> 乡党委副书记
郑文?/span>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span>
李朝?/span>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span>
李兴?/span>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派出所所?/span>
?/span> 员:顾玉?/span> 中心校校?/span>
安正?/span> 中学校长
余朝?/span> 民政办主?/span>
朱玉?/span> 财政所所?/span>
庄永?/span> 扶贫办主?/span>
牛宝?/span> 劳保所所?/span>
廖秀?/span> 国土所所?/span>
?/span> ?/span>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span>
陈才?/span> 卫生院院?/span>
王文?/span> 计生办负责人
?/span> ?/span> 统计站负责人
徐佑?/span> 司法所工作人员
?/span> ?/span> 办公室工作人?/span>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中心校,办公室主任由顾玉朝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若发生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替补,不再另行发文?/span>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span>
(一)办公室职责
1.按照教育法律法规,协调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规范性文件;协调建立健全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教育目标责任制;协调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教育的意见建议议案,督促落实乡人大有关审议政府工作的意见?/span>
2.做好乡政府召开的有关教育工作各类会议的组织工作,做好教育工作会议资料的收集和建档工作;
3.督促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教育执法责任,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乡人民政府汇报,向有关部门通报?/span>
(二)中心校和中学职?/span>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指导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按教育规律办学;严格要求学校按教学大纲、课程方案实施教学;
2.加强对基础教育,积极构建主要为我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教育体系?/span>
3.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span>
4.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的统筹管理;根据教育事业的发展,实适合理地调整中小学、幼儿园布局;抓好民办教育的审批和管理;
5.抓好各级各类学校内部设施和实验、实习基地的配套建设,使其符合国家和省、市、县规定标准?/span>
6.强化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抓好德育教育和学生养成教育?/span>
7.加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的培训培养工作,建立健全对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考核制度?/span>
8.加强师德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span>
9.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10.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按规定使用核拨教育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1.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教育违法现象,严肃查处教育违法案件?/span>
12.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按规划目标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span>
13.认真组织实施各种学校建设项目,按要求如期完成建设任务?/span>
(三)派出所职责
1.加大执法力度,保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对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及时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span>
2.维护学校、幼儿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对侵犯学校和教师正当权益、扰乱正常教育秩序,危害中小学生、幼儿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span>
3.会同教育部门对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的学生进行帮助教育?/span>
4.加强对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建立校外辅导员制度,选派公安干警到学校担任校外辅导员?/span>
5.完善学校校门口及周边交通安全标志,维持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时的交通安全?/span>
(四)民政办职责
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中小学生,给予生活、学习上必要的支持和帮助?/span>
(五)司法所职责
1.将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内容,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指导教育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为学校的法制课、法制教育活动提供帮助,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配合学校做好行为偏差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3.在律师、公证和人民调解工作中,做好维护教师、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工作?/span>
(六)财政所职责
1.确保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确保在校学生生均教育费用逐步增长;确保预算内学生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2.落实县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随国民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相关政策,确保教育经费分担责任的落实?/span>
3.将征收的教育费附加足额用于教育;
4.积极扶植校办企业的发展,对校办企业、学校勤工俭学在政策上给予优惠;
5.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劳保所职责
加强劳动监察力度,杜绝未受完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进入企业做工,发现雇佣完成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就业的,责令有关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停止使用并处以罚款,对屡教不改者或情节严重的交由工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span>
(八)国土所职责
1.在审批城镇发展规划时,保障学校建设用地得到落实;对侵占学校用地的行为予以制止?/span>
2.对学校、幼儿园建设所需土地,在办理整地审批手续时给予优先、优惠?/span>
(九)卫生院和计生办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span>
2.组织医疗机构,积极做好中小学生、幼儿流行病、传染病和近视眼、龋齿及其它疾病的防治工作;
3.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饮水、饮食卫生的监督,定期对中小学炊事人员和幼教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4.按照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学校、幼儿园卫生工作有关规定对学校校舍的扩建、改建和卫生保健设施的配备做好卫生监督工作,并指导学校按学校、幼儿园卫生工作要求配备桌椅和照明设备;
5.定时做好中小学生及幼儿园体格检查和有关指标的测试工作;
6.配合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和业务指导?/span>
(十)统计站职责
1.帮助、指导教育局做好各类教育统计工作?/span>
2.负责向教育等部门提供所需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数据?/span>
(十一)市场监督管理所职责
1.对招用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从事雇佣性劳动,且屡教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有关组织和个人吊销其营业执照;
2.对未按照规定送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的个体工商户,责令其停止营业,直至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3.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环境的管理,取缔校、园门前的无证摊点?/span>
(十二)扶贫办职?/span>
1.扶持、帮助家庭特别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2.积极争取资金,帮助贫困地区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舍,改善办学条件?/span>
中共大桥乡委员会办公?/span>
2016?/span>11?/span>15?/span>
中共大桥乡委员会办公?/span> 2016?/span>11?/span>15日印?/span>
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 6.0或以?, 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