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全乡2017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的通知
- 来源:大桥乡党委 点击次数?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images/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18999.js"> 发布日期?016-12-01
大政办发?/span>2016?/span>15?/span>
大桥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全乡2017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部门)?/span>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span>2016?/span>7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span>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和筹资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span>2016?/span>248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span>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函?/span>2016?/span>40号)、《会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span>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的通知》(会政办发?/span>2016?/span>88号)精神,切实做好全?/span>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span>“城乡医保”)参保筹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span>
一、参保对?/span>
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就读学生、在园儿童、婴幼儿、新生儿、宗教教职人员、长期投资经商和务工的外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以及国家和云南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医保,参保居民不再区分农村和城镇居民,不受城乡户籍限制?/span>
二、筹资标?/span>
按照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统一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2016?/span>7?/span>1日起城乡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按每人每?/span>150元执行。参加城乡医保的参保人员,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span>
三、缴费时间及方式
(一)缴费时间?/span>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度缴费制度?/span>2017年缴费时间:原城镇居民为2016?/span>7?/span>1日至2017?/span>1月底;原新农合为2016?/span>9?/span>1日至11?/span>30日进行参保登记,11?/span>30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逾期不予办理?/span>
(二)缴费方式?/span>各村具体负责2017年医保筹资工作。参保家庭成员均为城乡居民的必须以家庭方式全员参保,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以学校或幼儿园为单位整体参保;其他人员可按个人参保。筹资费用收取后及时存入乡财政专户?/span>
(三)特殊人员缴?/span>
1.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孤儿对象。对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贫困老人,由民政部门按照每年70元标准定额资助参保,个人承担80元。救助人员范围由民政部门确定,各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人员与民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做好困难人员的参保工作?/span>
2.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及年龄不满18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的个人缴纳参保费用由卫生计生部门给予助缴?/span>
3.新生儿自出生之日?/span>90日内应按规定到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出生90日后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如父母双方均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符合国家卫生计生政策规定,出生当年个人不缴费,随父母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span>
鼓励集体、单位或者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对少数民族、困难城乡居民个人缴费给予资助、帮助参保;鼓励用人单位对其职工家属给予缴费补助?/span>
四、任务分?/span>
为全面做好我乡城乡居民的参保缴费工作,各村须达到总人口中除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之外的城乡居民人口?/span>98%比例的参保任务?/span>
五、工作要?/span>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span>各村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精心实施,确保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确保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孤儿、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全部纳入参保;对精准扶贫对象要做到逐人逐户落实筹资方式方法、资金渠道,确保精准扶贫对象100%参保?/span>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span>各村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原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信息采集、录入及发卡工作;乡合管办具体负责原新农合参保缴费、信息采集、录入及发证(卡)工作。乡民政办、乡残联负责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救助人员参保范围的确定,资助费用拨付工作。乡中心校、中学负责在全乡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督促学校对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参保情况进行排查,学校组织未参保学生以学校或幼儿园为单位整体参保。乡扶贫办负责对精准扶贫对象相关数据的提供。各部门要各司其责、统筹协调,认真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工作,确保全乡参保人员信息采集、录入及发证(卡)工作准确及时,确保2017年各类人群及时有序参保,确保不出现漏保和重复参保?/span>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span>各村要尽快组织召开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动员会,组织党员干部进村入户,边宣传、边发动、边筹资;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医保有关政策,结合参保人员受益典型事例全方位进行宣传,确保政策宣传到位。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按时、按量圆满完?/span>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任务?/span>
(四)加强管理,规范运作?/span>各职责单位要分别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对城乡居民医保信息化管理的要求,规范运作,做好参保城乡居民各类信息资料的收集、登记、管理、核对工作。信息档案一经确定上报后,不允许进行修改和调整(特殊情况除外),一定要保证所有参保人员都录入系统档案,凡出现参保人员已缴纳参保费用,但因信息档案未录入、信息录入有错误等而不能及时得到医药费报销补偿的,追究具体责任人责任?/span>
原新农合务必?/span>2016?/span>11?/span>30日前,将准确?/span>“参保人员筹资信息”录入系统;原城镇居民医保务必?/span>2017?/span>1月底之前将核对准确的“参保人员筹资信息”录入系统。乡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本乡区域内城镇居民参保登记信息的录入及保费的收缴工作,录入电子文档和指定系统的截止时间为2016?/span>11?/span>30日。录入完成后,将参保人员电子信息?/span>2016?/span>12?/span>10日前送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核对无误后,刻盘封存,缴清保险费后,再进行到账处理?/span>
加大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对象及时参保工作力度,制定确实可行的贫困对象筹资方案,保证已建档立卡的精准扶贫对象全部参保,同时要有专人负责扶贫对象的准确信息及时录入医保信息平台,以备上级部门精准扶贫考核查询检查,确保2017年度医保筹资精准扶贫对象100%参保,保?/span>“对标对表”无一扶贫?span style="letter-spacing: -.4pt;">象缺失,决不允许因精准扶贫参保的缺失影响脱贫目标的顺利完成?/span>
(五)落实经费,保障运行?/span>认真落实《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意见》(曲发?/span>2009?/span>15号)、《曲靖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健康平稳运行?/span>
(六)强化督查,确保进度?/span>各村要严格基金收缴程序和纪律。个人缴费一律以收据结算,收据上要注明所有参保人员姓名,做到“票款同步”,并及时在各行政村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所有城乡居民参保资金必须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对侵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span>
大桥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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