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群众文化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 来源:会泽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点击次数ï¼?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images/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19171.js"> 发布日期ï¼?017-01-11
关于印发《云南省群众文化专业中高çº?/span>
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局ï¼?/span>
现将《云南省群众文化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条ä»?/span>ã€?/span>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文化厅反映ã€?/span>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åŽ?/span> 云南省文化厅
2016�/span>8�/span>29�/span>
第一ç«?/span> æ€?/span> åˆ?/span>
第一æ�?/span>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群众文化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促进我省群众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和群众文化事业发展,æ ?/span>据国家和我省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结合群众文化工作特点,制订本评审条件(以下简称《评审条件》)ã€?/span>
第二æ�?/span> 群众文化中、高级职称分ä¸?/span>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三个级别,资格名称依次为ï¼?/span>馆员(中级)、副研究馆员(副高级)和研究馆员(正高级)ã€?/span>
第三æ�?/span> 按照本《评审条件》规定的标准条件,经评审组织评审通过,获得群众文化中、高级职称者,表明其已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聘任ã€?/span>
第二ç«? 适用范围
第四æ�?/span>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我省各级各类群众文化单
位(含文化馆、文化站、文化宫、俱乐部、展览馆、青年宫、少年宫、活动中心等)和其它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群众文化工作(含民族民间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人员),不属申报评审范围ã€?/span>
第三ç«?/span> 申报条件
第五æ�?/span> 申报群众文化中、高级职称,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ã€?/span>
(二)履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ã€?/span>
(三)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符合我省有关规定ã€?/span>
第六æ�?/span> 申报群众文化中高级职称,须具备下列学历和资历条件ï¼?/span>
(一)申报馆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ï¼?/span>
1.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并聘任助理馆员æ»?/span>4年ã€?/span>
2.获得大学专科学历ï¼?/span>在州(市)级以上单位工作,毕业后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0年,并聘任助理馆员满5年,æˆ?/span>
获得大学专科学历ï¼?/span>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ï¼?/span>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8年,并聘ä»?/span>助理馆员æ»?/span>5年ã€?/span>
3.获得中专学历,在州(市)级以上单位工作,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5年,并聘任助理馆员满5年,或获得中专学历,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ï¼?/span>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3年,并聘ä»?/span>助理馆员æ»?/span>5年ã€?/span>
博士学位获得者;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者;获得硕士学位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获得
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者,可由单位通过考核,认定馆员ã€?/span>
(二)申报副研究馆员职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ï¼?/span>
1.获得博士学位,并聘任馆员æ»?/span>2年ã€?/span>
2.获得硕士学位,并聘任馆员æ»?/span>4年ã€?/span>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并聘任馆员æ»?/span>5年ã€?/span>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ï¼?/span>在州(市)级以上单位工作,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0年,并聘任馆员满5年,æˆ?/span>获得大学专科学历ï¼?/span>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ï¼?/span>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5年,并聘ä»?/span>馆员æ»?/span>5年ã€?/span>
5.获得中专学历ï¼?/span>在州(市)级以上单位工作,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5年,并聘任馆员满5年,或获得中专学历,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ï¼?/span>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0年,并聘ä»?/span>馆员æ»?/span>5年ã€?/span>
(三)申报研究馆员职称,须具备下列条件:
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聘任副研究馆员满5年ã€?/span>
第四ç«?/span> 评审条件
第七æ�?/span> 评审馆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ï¼?/span>
(一)掌握群众文化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群众文化工作的基本规律,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提出群众文化活动相关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独立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ã€?/span>
(二ï¼?/span>履现职期间,每年深入基层开展群众文化服务时间不少于60天,指导(辅导)群众文化活动人数不少äº?/span>30人次ã€?/span>
(三)履现职期间,学术和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ï¼?/span>
1.州(市)级以上单位申报人员需同时达到下列条件ï¼?/span>
ï¼?/span>1)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æ–?/span>1篇,或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内部刊物发表学术论æ–?/span>2篇,或独立撰写群众文化活动计划或实施方案2篇并被采çº?/span>ã€?/span>
ï¼?/span>2)参与完成的本专业学术研究成果或主创的本专业文艺作品获州(市)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主创的本专业文艺作品入选州(市)级文化主管部门主办的专业作品展览,或指导(辅导)的本专业文艺作品获州(市)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参与完成群众文艺、民族民间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搜集整理或学术研究项目1é¡?/span>(须提供三万字以上成果材料) ã€?/span>
2.县(市、区)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需同时达到下列条件ï¼?/span>
ï¼?/span>1)提供具有一定见解的本专业专题工作报å‘?/span>1篇,æˆ?/span>撰写群众文化活动计划或实施方æ¡?/span>1篇并被采çº?/span>ã€?/span>
ï¼?/span>2)参与完成的本专业学术研究成果或主创的本专业文艺作品获县(市、区)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主创的本专业文艺作品入选县(市、区)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主办的专业作品展览,或指导(辅导)的本专业文艺作品获县(市、区)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参与完成群众文艺、民族民间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搜集整理或学术研究项目1项ã€?/span>
第八æ�?/span> 评审副研究馆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ï¼?/span>
(一)具备较为系统的群众文化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主持较大规模的群众文化活动和业务培训,参与制定本地区群众文化发展规划,工作业绩较突出ã€?/span>
(二)履现职期间,每年深入基层开展群众文化服务时间不少于60天,指导(辅导)群众文化活动人数不少äº?/span>30人次ã€?/span>
(三)履现职期间,学术和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ï¼?/span>
1.州(市)级以上单位申报人员需同时达到下列条件ï¼?/span>
ï¼?/span>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æ–?/span>2篇,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æ–?/span>1篇,并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内部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ç¯?/span>ã€?/span>
ï¼?/span>2)主持完成的本专业学术研究成果或主创的本专业文艺作品获省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等奖以ä¸?/span>1项,或主创的本专业文艺作品入选省级文化主管部门主办的专业作品展览,或指导(辅导)的本专业文艺作品获省级文化艺术奖一等奖1项,或主持完成群众文艺、民族民间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项目1项,取得较大研究成果(提供八万字以上的成果材料)ã€?/span>
2.县(市、区)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需同时达到下列条件ï¼?/span>
ï¼?/span>1ï¼?/span>提供具有独到见解的本专业专题工作报告2篇,或独ç«?/span>撰写群众文化活动计划或实施方æ¡?/span>2篇,并被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采çº?/span>ã€?/span>
ï¼?/span>2)参与完成的本专业学术研究成果或主创的本专业文艺作品获州(市)级文化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等奖以上1项,或主创的本专业文艺作品入选州(市)级文化主管部门主办的专业作品展览,或指导(辅导)的本专业文艺作品获州(市)级以上文化艺术奖一等奖1项,或参与完成群众文艺、民族民间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项目1项(提供五万字以上的成果材料)ã€?/span>
第九æ�?/span> 评审研究馆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ï¼?/span>
(一ï¼?/span>具备系统的群众文化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很强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全面主持和指导开展重大业务工作的能力,工作业绩显著,并在专业人才培养方面作出重要贡献ã€?/span>
(二ï¼?/span>履现职期间,每年深入基层开展群众文化服务时间不低于60天,指导(辅导)群众文化活动不少äº?/span>30人次ã€?/span>
(三)履现职期间,学术和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ï¼?/span>
1.州(市)级以上单位申报人员需同时达到下列条件ï¼?/span>
ï¼?/span>1)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è‘?/span>1部,或公开出版个人文艺作品é›?/span>2部,并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æ–?/span>3篇(其中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æ–?/span>1篇)ã€?/span>
ï¼?/span>2)主持完成的本专业学术研究成果或主创的本专业文艺作品获省级文化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等奖以上1项,或主创的本专业文艺作品入选国家文化主管部门主办的专业作品展览,或主持完成省级以上群众文艺、民族民间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项目2项ã€?/span>
2.县(市、区)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需同时达到下列条件ï¼?/span>
ï¼?/span>1)提供具有独到见解的本专业专题工作报å‘?/span>3篇,或独ç«?/span>撰写大规模群众文化活动计划或实施方案3篇,并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文化主管部门采çº?/span>ã€?/span>
ï¼?/span>2)主持完成的本专业学术研究成果或主创的本专业文艺作品获省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等奖以ä¸?/span>1项,或主创的本专业文艺作品入选省级文化主管部门主办的专业作品展览,或主持完成州(市)级以上群众文艺、民族民间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项目2项ã€?/span>
第五ç«?/span> 破格申报条件
第十æ�?/span> 对不具备本《评审条件》第六条规定的学历和资历条件,但业绩贡献突出,符合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相应评审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破格申报群众文化专业高级职称ã€?/span>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副研究馆员ï¼?/span>
1.主持完成的本专业学术研究成果或主创的本专业文艺作品获国家文化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等奖以上2项或省级文化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等奖2项ã€?/span>
2.主持完成省级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科研课题2项ã€?/span>
3.获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三等奖以上奖励ã€?/span>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研究馆员职称:
1.主持完成的本专业学术研究成果或主创的本专业文艺作品获国家文化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等奖以上2项ã€?/span>
2.主持完成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科研课é¢?/span>1项ã€?/span>
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è´?/span>ã€?/span>
4.èŽ?/span>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二等奖以上奖励ã€?/span>
第六ç«?/span> é™?/span> åˆ?/span>
第十一æ�?span lang="en-us"> 延迟申报群众文化中、高级职称的情形和期限规定:
(一)履现职期间,未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定等次或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者,每次延期一年申报;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不称职)者,每次延期两年申报ã€?/span>
(二)党内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者,自处分之日起,分别在一年、一年半、两年、四年、五年内不得申报;受到行政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处分者,自处分之日起,分别在半年、一年、两年、五年内不得申报ã€?/span>
(三)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问题者,自查实之日起ï¼?/span>
两年内不得申报。已评审通过的,取消通过资格;已取得资格的,取消资格并收回资格证书ã€?/span>
第十二条 本《评审条件》所要求的学术和业绩成果,是指对本专业工作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或指导作用的成果。同一æˆ?/span>
果多次获奖的,以其中最高奖项为准ã€?/span>
第十三条 本《评审条件》所要求公开出版的学术著ä½?/span>,是指取å¾?/span>isbn标准书号并出版发行的学术著作,凡论文汇编、以笔名或单位名义出版发行的书籍,均不属范围ï¼?/span>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是指在取得国内统一刊号ï¼?/span>cn)或国际统一刊号ï¼?/span>issn)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凡在增刊、专刊、特刊上发表的论文,均不属范围;核心期刊是指入选北京大学图书馆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的学术期刊ã€?/span>
第十四条 非公有制单位申报人员,按照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有关规定进行
申报评审ã€?/span>
第十五条 æœ?/span>《评审条件》中凡涉å�?/span>“以上”的,均含本数ã€?/span>
第十六条 æœ?/span>《评审条件》自2017å¹?/span>1æœ?/span>1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与本《评审条件》不一致的,以本《评审条件》为准ã€?/span>
第十七条 æœ?/span>《评审条件》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文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ã€?/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