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许?/li>
- 来源:县安监局 点击次数?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4980"> 发布日期?012-09-24
法律依据?/span>《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号)第六条,《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条、第十九条,《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号第四条,《云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云府批171号第四条,《曲靖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办法》?/span>
申请条件?/span>1、具备企业法人条件;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2、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应当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span lang="en-us">4、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不得设置明火设施?span lang="en-us">5、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span lang="en-us">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焦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span lang="en-us">6、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警示标志?span lang="en-us">7、符合当地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span>
申报材料?/span>《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span lang="en-us">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工商核准通知原件及复印件?span lang="en-us">2、申请人免冠标准照片2张;3、提交乡(镇)出具的安全条件合格证明材料?span lang="en-us">4、提交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证明材料?span lang="en-us">5、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span>
办理流程?/span>申请人向政务中心服务窗口递交所需申请材料→审查零售点安全生产条件和提交的材?rarr;符合条件的经局领导审核批准后发放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span>
办理时限?/span>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span>
政务中心服务窗口联系电话?span lang="en-us">0874--5687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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