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环保局工作职责
- 来源:县环保局 点击次数ï¼?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5076"> 发布日期ï¼?012-09-25
会泽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会泽县委办公室 会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泽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è§?gt;的通知》(会办å�?/span>ã€?/span>2010ã€?/span>72号)ï¼?/span>设立会泽县环境保护局,为会泽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ã€?/span>
一、职责调æ•?/span>
(一)取消已由会泽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ã€?/span>
(二)增加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ã€?/span>
(三)加强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职责;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职责;加强污染防治、落实减排目标和环境监管的职责ã€?/span>
二、主要职è´?/span>
(一)拟订本县地方性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ã€?/span>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依法行使环境保护处罚权,调处跨辖区的环境污染纠纷ã€?/span>
(三)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各乡镇环境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ã€?/span>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ã€?/span>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会泽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我县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ã€?/span>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不达标的各类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ã€?/span>
(七)监督、管理生态保护工作。拟订本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提出县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审批建议,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湖泊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ã€?/span>
(八)负责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ã€?/span>贯彻执行国家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依法管制核材料和监督管理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ã€?/span>
(九)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ã€?/span>
(十)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承担会泽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日常组织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ã€?/span>
(十一)承办会泽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ã€?/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