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泽县水务局首问首办责任制度
- 来源:会泽县水务局 点击次数?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images/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12425.js"> 发布日期?012-10-25
会泽县水务局首问首办责任制度
第一?为转变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增强水务局执行力和公信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云政?span style="font-size: 16pt;">?008?1号)、《中共曲靖市委关于印发〈曲靖市服务承诺制〉、〈曲靖市限时办结制〉、〈曲靖市首问首办责任制〉的通知》(曲发?008?9号)和《中共会泽县委关于印发〈会泽县服务承诺制〉、〈会泽县限时办结制〉、〈会泽县首问首办责任制〉的通知》(会发?008?2?/span>)的规定,结合水务局实际?/span>制定本制度?/span>
第二?/span>适用范围?/span>局机关领导班子?/span>局属各单位、乡(镇)水务所和水厂(以下简称各单位)及水务系统全体工作人员?/span>
第三?/span> 首问首办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到各单位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其到相关部门办理的制度?/span>
第四?服务对象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投诉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首办责任人?/span>
第五?首问首办责任制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各单位应当根据业务职能确定责任内容,实行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的姓名、单位、来访时间、咨询或办理事项、办理结果等进行登记,以备查询和考核?/span>
第六?/span> 各单位直接服务于社会的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的投诉方式,以便服务对象了解工作人员身份,接受监督?/span>
第七?首问首办责任人职责:
(一)负责接待服务对象来本单位办理有关业务或投诉举报等事项;
(二)负责接听服务对象咨询、反映问题、投诉或举报等电话;
(三)负责对来查来方事项和电话投诉举报问题直接办理或转交后督促办理;
(四)负责解答来访人(来电人)询问的有关问题?/span>
第八?首问首办责任制工作程序:
(一)对来查来访人员,首问首办责任人在接待时要做到主动、热情、文明、礼貌,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一把椅子、一杯茶水、一次说清办理程序(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并向来访(来电人)告知自己的姓名、职责和联系电话?/span>
(二)认真听取来访人(来电人)的意见、要求和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并做好登记和记录。登记和记录要做到字迹工整,记述情况清楚准确?/span>
(三)来访人(来电人)咨询或办理事项属于首问首办责任人职责范围的,应立即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应向来访人(来电人)说明情况或办理时限,并在时限内负责办理?/span>
(四)来访人(来电人)咨询或办理事项不属于责任人本职?/span>
作范围,但属于本单位工作范围的事项,首问首办责任人应及时引荐到相关科、室办理(将有关的电话告知来电人);若经办人(业务受理人)因事外出,首问首办责任人应主动与其联系;若联系未果,首问首办责任人应先将来访人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随后移交给经办人(业务受理人)?/span>
(五)来访人(来电人)咨询或办理事项不属于本单位工作范围的事项,首问首办责任人应予以登记,并向来访人(来电人)说明情况,并告知其应向具体有关部门反映或投诉。确属重大问题的,应向有关领导汇报,由领导安排向有关部门移交?/span>
(六)首问首办责任人在所受理的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及时收集整理或督促经办人收集整理有关材料,移交相关职能科室归档?/span>
第九?/span> 服务对象认为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可向水务局纪委投诉,投诉电话:5120393?/span>
第十?/span> 各单位要将本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对执行本制度效果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执行不力、甚至违反本制度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正?/span>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span>
第十一?/span>各单?/span>要结合本部门(单位)的职能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span>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县水务局负责解释?/span>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起实施?/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