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泽县科学技术协会限时办结制åº?/li>
- 来源:县科协 点击次数ï¼?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6138"> 发布日期ï¼?012-11-12
第一æ�?span lang="en-us"> 为增强县科协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云政发ã€?span lang="en-us">2008ã€?span lang="en-us">11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机关服务承诺等三项制度的通知》(曲政发ã€?span lang="en-us">2008ã€?span lang="en-us">41号)以及县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ã€?/span>
第二æ�?span lang="en-us"> 限时办结制是指县科协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单位工作的制度ã€?/span>
第三æ�?span lang="en-us"> 办理各自的岗位工作,遵循准时、规划、高效、负责和便民的原则,不推诿、拖延、扯皮,方便群众,让办事人员满意ã€?/span>
第四æ�?span lang="en-us"> 县科协限时办结的范围包括:来信来访、领导交办、科普项目办理、科普宣传事项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ã€?/span>
第五æ�?span lang="en-us"> 县科协各科室办理各类工作事项,要在规定或承诺时限内办结ã€?/span>
第六æ�?span lang="en-us"> 执行上级机关各项重大决策,要及时安排和落实,不需要制定具体措施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充分调研、制定具体措施的,在15个工作日内制定工作计划,拿出初步方案,并在上级要求的时限内办结ã€?/span>
第七æ�?span lang="en-us"> 对请示性事项要及时研究处理,作出明确答复,时间不能超过15个工作日ã€?/span>
第八æ�?span lang="en-us"> 对上级部门和领导督办、交办的事项,要按照督办、交办规定的时限要求办理。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的,要向上级部门或领导汇报原因并明确办结时限ã€?/span>
第九æ�?span lang="en-us"> 对能够缩短时间或当场就能办理的,就及时办理。对紧急事项、急事急办、随到随办。对情况特殊需要延期的事项,各科室要向领导或上级机关申请延长办理时限,并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延期ã€?/span>
第十æ�?span lang="en-us"> 限时办结的时限以工作日计算,办理时限以收件日作为计算工作日的起始时间ã€?/span>
第十一æ�?span lang="en-us"> 县科协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业务工作实è¡?span lang="en-us">ab角制,相互补位,保证工作时间有人值班,每个人都能办事ã€?/span>
第十二条 服务对象认为县科协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可向县科协投诉,投诉电话ï¼?span lang="en-us">0874—5133460。对群众投诉的问题,按程序、权限及时处理,并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ã€?/span>
第十三条 本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单位年度公务员和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奖惩兑现ã€?/span>
第十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县科协全体工作人员,自印发之日起执行ã€?/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