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泽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职责
- 来源:县药监局 点击次数ï¼?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6240"> 发布日期ï¼?012-11-13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消费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ã€?/span>
(二)负责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和调查处理;负责对辖区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协助收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资料;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ã€?/span>
(三)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对辖区内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上报ã€?/span>
(四)负责辖区内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初审;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及中药材种植、医疗单位制剂、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规范ã€?/span>
(五)负责监督检验、抽验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中药材集贸市场;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源性兴奋剂、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监测、上报药械违法广告;发布与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ã€?/span>
(六)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及上报工作ã€?/span>
(七)依法组织对消费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ã€?/span>
(八)负责对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驻店药师进行管理;开展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和药学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ã€?/span>
(九)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全县医药行业宏观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医药产业政策;开展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ã€?/span>
(十)承办会泽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ã€?/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