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泽县委党史研究室服务承è¯?/li>
- 来源:会泽县委党史研究室 点击次数ï¼?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images/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6516.js"> 发布日期ï¼?012-11-15
会泽县委党史研究室服务承è¯?/span>
县委党史研究室是负责全县范围内中共地方史的征编、研究、宣传和对全县党史工作进行管理的县委职能部门;县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是负责地方志书、地方年鉴、地情资料的编纂、出版和对全县地方志工作进行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为充分发挥会泽史志资料“存史、资政、教化、育äº?rdquo;的功能,县委党史研究室、县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公开向社会承诺:
一ã€?strong>依法修志。以党章、宪法ã€?ldquo;两个决议”为准绳,以党史工作纪律和《地方志工作条例》、《云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曲靖市地方志管理规定》及新闻出版总署的有关法规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编纂、出版、发行地方党史、地方志书、地方年鉴、地情资料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认真学法、知法、执法,严格把法律、法规精神贯穿于编史修志的各个程序、各道关口,求实存真、秉笔直书ã€?/span>
二、坚持原åˆ?/strong>。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决信å®?ldquo;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的编史修志原则,以史实载书,以信史传世。为此,我们将积极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和开展地方志工作,拟定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组织整理旧志,推动理论研究,开发利用好地方志资源ã€?/span>
三、强化管ç�?/strong>。加强对全县党史、地方志工作的督促、检查、管理,指导各乡镇、各单位完成党史资料、志鉴的撰稿任务。按党史和地方志工作规划,做好调查研究、督促指导、撰稿审稿、出版发行等工作。对涉及史实的档案资料、口碑资料、音响资料及其他文字资料(如信件、个人回忆录、争鸣文章等),做到及时接收,妥善保管,认真考证,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准确使用ã€?/span>
四、热情服åŠ?/strong>。运用史志资料,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利用方志成果,为全县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对供稿人员、来访人员、查阅资料人员等,做到热忱对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首问必答、不推诿搪塞,尽力做好服务ã€?/span>
五、廉洁高æ•?/strong>。严格遵守勤政廉政规定,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对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工作效率低、不认真履职的干部职工,按照问责办法问责ã€?/span>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本单位职工有违反上述服务承诺的,可向县委党史研究室、县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5688946ã€?span lang="en-us">5688846)ã€?/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