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院三措施力促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得实效
- 来源:县检察院 点击次数?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8554"> 发布日期?013-01-30
为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法律监督职能,会泽检察院依法对辖区重大刑事案件实行了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自2010年该制度实施以来,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案件共17?span lang="en-us">35人,其中11?span lang="en-us">11人为重大贪污犯罪案件?span lang="en-us">2?span lang="en-us">16人为在本地有重大影响案件?span lang="en-us">4?span lang="en-us">8人为复杂、疑难案件,以上案件的判决处理均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span>
在实施该制度过程中,会泽检察院坚持以下三项制度确保工作实效?/span>
一是会前汇报制度。对于存在分歧和争议的案件,会前由科室负责人、承办人共同对案件事实、证据、公诉意见进行汇报,并总结争议的焦点,确保检察长熟悉案情,准备充分,在列席发言时能够充分表达意见?/span>
二是会中全面监督制度。检察长列席会议时不但监督审委会的召开是否严格依法律程序进行,避免审委会走过场,流于形式,还要认真听取法院承办人意见,从事实和证据上全面剖析案件,使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span>
三是会后总结制度。会后检察长将列席的案由、列席情况、会议讨论情况等及时登记汇总,保证该情况能及时录入报表,为以后办理案件积累经验?/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