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泽县环境保护局车辆管理制度
- 来源:县环保局 点击次数?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9345"> 发布日期?013-03-15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span> 切实加强车辆管理,保证公务用车?/span>车辆使用坚持为工作服务、为急需服务和统一调配的原则,车辆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局领导用车与所分管部门的用车相结合,各部门因公事需要用车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用车?/span>
第二?/span> 环境监察用车和环境监测用车在优先保证部门业务工作的前提下,因工作需要须服从办公室的调派。科室外出同向的,原则上拼车共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span>
第三?/span> 驾驶员必须端正服务态度,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遵章守纪、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在行车途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集中精力、谨慎驾驶,确保安全。因饮酒驾车或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处罚由车辆驾驶员负责承担,造成不良影响的同时调离驾驶员岗位,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span>
第四?/span> 驾驶员必须服从管理,爱护车辆,做到车况良好,车辆需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机件要定期检查、擦拭、保养,确保行驶安全。平时做好出车准备,接到出车通知后不得延误?/span>
第五?/span> 车辆应由指定各厂牌保养,特约维护厂维护,可自行修复的情况,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的,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并及时与办公室联系?/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