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协会泽县委员会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æ³?/li>
- 来源:县政协 点击次数ï¼?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10878"> 发布日期ï¼?013-05-29
政协会泽县委员会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æ³?/span>
ï¼?/span>2013å¹?æœ?3æ—?/span>政协会泽县第八届委员会主席会议第三次会议通过ï¼?/span>
第一æ�?/span>为进一步激发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人民团体以及政协专门委员会运用提案履行职能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提案质量,推进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会泽县委员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ã€?/span>
第二æ�?/span>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优秀提案表彰活动,评选数量一般在提案总数çš?0%以内ã€?
第三æ�?/span> 评选范围:
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人民团体以及政协专门委员会在评选时限内提出的、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的提案ã€?/span>
第四æ�?/span>优秀提案标准:
(一)提案对党委、政府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对改进工作有较为明显的作用ã€?/span>
(二)提案在促进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ã€?/span>
(三ï¼?/span>主席会议确定的重点提案作为优秀提案的备选提案ã€?/span>
第五æ�?/span>评选原则及方式。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民主推荐与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ã€?/span>
第六æ�?/span> 评选程序ã€?/span>
(一)推荐。政协委员、各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各承办单位根据优秀提案评选标准,对评选时限内的提案进行分析筛选,按照承办件总数10%以内的比例,向县政协提案委员会进行推荐ã€?/span>
(二)初选。提案委员会根据推荐提案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评比,提出初选意见ã€?
(三)审å®?/span>ã€?/span>召开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初选意见进行审议后,报请主席会议审定ã€?/span>
第七æ�?/span> 表彰奖励办法ã€?/span>
优秀提案以政协会泽县委员会名义予以表彰奖励ã€?/span>
第八æ�?/span>本办法经主席会议通过后实行,由会泽县政协提案委员会负责实施和解释ã€?/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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