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环保局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 来源:县环保局 点击次数?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11021"> 发布日期?013-06-05
会泽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会泽县环境保护局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站、所、大队:
为全面加强全县辐射环境监管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明确省、市、县各级辐射环境监察工作职责,落实《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2?/span>116号)和《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曲靖市环境保护局辐射环境管理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曲环发[2012?/span>20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会泽县环境保护局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span>
附件:会泽县环境保护局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会泽县环境保护局
2013?/span>5?/span>27?/span>
会泽县环境保护局办公?/span> 2013?/span>5?/span>17?/span>
会泽县环境保护局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8号令)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会泽县环境保护局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span>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的方针,加强公众宣传和公众科普教育,认真落实国家辐射环境法律法规,强化辐射安全管理措施,全面提升辐射安全监管能力,维护全县辐射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span>
二、工作目?/span>
通过构建完备的辐射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督体系,全面排查和消除辐射事故隐患,加强涉源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全县辐射环境安全。做到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span>”执行率达100%,涉源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span>100%,废旧放射源处置?/span>100%,放射性废物处置率100%,现场检查率?/span>100%,全县辐射事故发生率为零?/span>
三、工作任?/span>
(一)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辐射环境管?/span>
1、严格落实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span>”制度。对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主要是乡镇和私立医疗机构),要先办理相应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已建设的辐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制度。确保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span>”执行率达100%?/span>
2、全面落实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度。要求各核技术单位按照规定,申办放射源、射线装置销售、使用许可证,及时办理许可证变更,换发和注销手续;对未办理的,尤其是乡镇卫生院、安保设备等,督促及时申请办理,确保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100%?/span>
3、做好放射源动态审批备案监管。督促涉源单位妥善处置退役或闲置的放射源,使?/span>?/span>?/span>?/span>?/span>?/span>类放射源的单位应当按照废旧源返回合同规定,在放射源闲置或者废弃后3个月内将废旧源交回生产单位或返回原出口方。确实无法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的,送交省辐射监督站收贮部。使?/span>?/span>?/span>?/span>类放射源的单位在放射源闲置或者废弃后3个月内将废旧放射源进行包装后送交省辐射监督站收贮部。确保废旧放射源处置?/span>100%?/span>
4、加强放射源、射线装置存放、使用安全防护和防盗防遗失的监管。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落实各项辐射工作安全责任制和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县辐射事故发生率为零?/span>
5、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工作人员(含操作和管理人员)积极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span>
(二)进一步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监督检?/span>
辐射环境安全监督检查是法律法规赋予环保部门在辐射环境安全监管方面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有效开展辐射安全监管,消除辐射安全隐患,确保辐射环境安全的重要手段。辐射环境管理科、环境监察大队要提高对辐射环境安全及相关监督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辐射环境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强化辐射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推进我县辐射环境安全监督检查工作?/span>
1、属地为主、分级负责,明确各级辐射环境安全监督检查职责?/span>
?/span>1)省环保厅负责对以下核技术利用单位及活动进行监督检查?/span>1.销?/span>?/span>?/span>?/span>?/span>?/span>类放射源的核技术利用单位;2.医疗使用?/span>类放射源,使?/span>?/span>?/span>?/span>类放射源?/span>?/span>类放射线装置的核技术利用单位;3.一、二类放射物品的运输活动?/span>4.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使用单位;5.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的污染防治。目前全县没有省控核技术利用单位?/span>
?/span>2)市级环境保护局负责对以下核技术利用单位、活动及项目进行监督检查?/span>1.部分销售、使?/span>?/span>?/span>?/span>类放射性的核技术利用单位(名单详见附表);2.部分使用?/span>类射线装置的核技术利用单位(名单详见附表);3.三类放射性物品运输活动;4.省级审批环评的辐射类项目“三同?/span>”制度执行情况(审批文件中明确由省级负责监督检查的除外)和试生产运行情况。目前全县共?/span>1家市控核技术利用单位?/span>
?/span>3)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对以下核技术利用单位、活动及项目进行监督检查?/span>1.除省控、市控,其余的销售、使?/span>?/span>?/span>?/span>类放射性的核技术利用单位(名单详见附表);2. 除省控、市控,其余使用?/span>类放射线装置的核技术利用单位(名单详见附表);3.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span>3.电磁辐射类项目;4.市级审批环评的辐射类项目“三同?/span>”制度执行情况(审批文件中明确由市级负责监督检查的除外)和试生产运行情况。目前全县共有县控核技术利用单?/span>29家?/span>
2、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县级辐射环境安全监督检查职责?/span>
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全县辐射环境安全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对省控核技术利用单位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对市控核技术利用单位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对县控核技术利用单位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存在辐射安全隐患的单位和违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进行处罚。环境监察大队和辐射科将检查情况及整改情况每半年报送市局核安全与辐射管理科(6?/span>30?/span>前报上半年情况,12?/span>31?/span>前报下半年及全年工作情况,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上报)?/span>
3、依法检查、规范监督,努力提升我县辐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水平?/span>
对核技术使用单位现场检查时,注意以下内容:?/span>核技术使用单位是否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其防治设施是否竣工验收;?/span>核技术使用单位是否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未办理的,是否即时向环保部门申报;?/span>核技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情况。是否有专职管理人员;是否参加核与辐射安全培训;辐射工作人员是否进行个人剂量监测;是否配置了相应的辐射监测设备;是否建立放射源或射线装置台帐;是否设置放射源警示标识和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工作信号;在暂存场所有无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泄漏安全防护措施等;?/span>退役或长期闲置放射源是否按规定申报送贮?/span>?/span>是否建立切实可行的辐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span>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书面指出,督促相关单位尽快落实整改措施,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对检查记录进行整理,建立监督检查档案?/span>
4、重视辐射类环境投诉。要及时受理、及时处理、及时回复,认真解决与群众切身相关的各类辐射环境问题,保障群众环境权益?/span>
(三)全面落实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报告制度
督促各涉源单位制定与用源类型相适应的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器材和仪器设备,加强事故应急演练。发生辐射污染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并根据事故级别向相应的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报告?/span>
四、保障措?/span>
(一)辐射环境管理工作列入局目标责任制考核,年末将进行考核?/span>
(二)环境监察大队要将辐射环境监察纳入日常环境监察工作内容,并与日常环境监察工作同步开展?/span>
(三)加强对辐射监管人员辐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配置?/span>
(四)组织涉源单位参加省、市的培训工作?/span>
(五)重视辐射知识宣传,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辐射环境保护知识,普及电磁辐射、电离辐射、核技术应用、辐射防护等方面的科学常识,提高公众辐射环境保护意识?/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