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会泽县委党校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管理制?/li>
- 来源:中共会泽县委党?nbsp; 点击次数?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images/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15634.js"> 发布日期?013-12-17
中共会泽县委党校
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管理制?/span>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的管理,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建设,确?ldquo;作风建设?rdquo;活动取得实效,根据《中共会泽县委党校关于开?ldquo;作风建设?rdquo;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党校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span>
一、公务用车管理制?/span>
(一)规范公务用车出行管理,出车理由、时间、地点和驾乘人员逐日登记。用车里程和费用,由党政办每半年在单位内公示一次?span lang="en-us">
(二)公务用车的维修、加油、购买保险在确定的定点单位进行,特殊情况须向主管领导作出说明并得到同意后方可办理?/span>
(三)公务用车应停放在办公区或指定地点,公务活动结束后,车辆必须及时归位,不得开回驾驶人员的住地停放;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归位停放的,事后要及时说明原因。如因私自停放在单位以外地方造成车辆损坏或遗失,除当事人全额赔偿外,还要记行政大过一次?/span>
(四)领导干部不得公车私用,领导和其他科室的工作用车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调用。驾驶人员不得将公务用车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如因私自借出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坏及遗失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进行相应的处理?/span>
(五)严禁酒后驾车,如因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将视情况的轻重给予记行政大过至开除公职的处分,触犯法律的还将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span>
二、公务接待制?/span>
?/span>一)接待对?/span>
1、上级部门来宾;
2、兄弟市县(市、区)单位来宾;
3、会议、培训和其他重大活动?/span>
4、来我校联系工作的有关单位来宾?/span>
(二)用餐地点及招待标准
1、用餐地点:根据来客的远近、级次,确定不同的接待地点进行定点接待?/span>
2、招待标准:招待用餐按以下标准掌握:接待餐每人每?span lang="en-us">50元;会议、培训用餐每人每?span lang="en-us">25-35元;工作餐每人每?span lang="en-us">20元。接待酒水费不超过标准的30%,工作餐不安排酒水?/span>
3、来宾住宿费支付,应事先报学校主要领导批准?/span>
(三)接待手续办?/span>
各类公务接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按照对口接待的原则,严格审批备案制度?/span>
来客确需招待的,各科室安排公务接待时,须事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填报《来宾接待单》,经办公室审核,并报请办主要领导审批、登记备案后,到指定地点用餐。如遇特殊情况,电话请示同意后,可先按接待标准执行,事后及时补办手续。来客接待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
(四)接待费用核销
接待费用核销实行“一支笔审批”?“三单合一”制度,一般餐费应于当月结清,办公?span style="letter-spacing: -0.3pt;">对各类用餐要登记备案。办公室在送办领导审批核销费用时,必须提供“三单”,即:接待用餐审批单、用餐消费清单和税务发票单据?ldquo;三单”不全,不予报销?/span>
(五)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span>
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 6.0或以?, 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