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泽县司法局2012年度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次数?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5785"> 发布日期?012-11-04
各乡(镇)司法所、机关各科、所、处、室?/span>
为加强会泽县司法局对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气氛和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报送高质量的信息和宣传稿件,全面宣传司法战线上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为各级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科学决策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让全社会关心支持司法工作,进一步推进司法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共会泽县委办公室 会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泽县会外宣传奖励办?span lang="en-us">>的通知》精神,结合会泽司法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span>
一、奖励范?/span>
(一)人员范围:会泽县司法系统全体干部职工?/span>
(二)时间范围:2012?span lang="en-us">1?span lang="en-us">1日至2012?span lang="en-us">12?span lang="en-us">31日?/span>
(三)作品范围及奖励标准
1、国家级主流媒体刊播的新闻稿件。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经济日报》、《农民日报》、《工人日报》,《求是》杂志、《党建》杂志、《国内动态清样》、《内参选编》、《高管信息》、《半月谈》,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网、人民网等国家级各类刊物,正条每?span lang="en-us">800元,简讯每?span lang="en-us">500元?/span>
2、省级主流媒体刊播的新闻稿件。上《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云南法制报》、《云南经济日报》、《党的生活》、云南电视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省委办公厅所办的《云南信息》及省政府办公厅所办的《政务信息》,省司法厅简讯、简报,云南信息港、法制网-云南频道、云南政法网、云南司法行政网等省级各类刊物,正条每条500元,简讯每?span lang="en-us">300元?/span>
3、市级主流媒体刊播的新闻稿件。上《曲靖日报》、《珠江源晚刊》、《珠江源经济》,曲靖司法局简讯、简报,曲靖市司法局网站、曲靖政法网等市级各类刊物,正条每条200元,简讯每?span lang="en-us">100元?/span>
4、县级主流媒体刊播的新闻稿件。上《会泽动态》、《会泽政务信息》、《会泽政报》、《今日会泽》,会泽宣传网等县级刊物,正条每?span lang="en-us">100元,简讯每?span lang="en-us">50元?/span>
二、对外宣传工作任?/span>
县司法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全年被县级以上(含县级)各类刊物采用的宣传作品任务为1篇?/span>
三、对外宣传作品要?/span>
(一)对外宣传作品要以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围绕工作中心,服务发展大局,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为促进司法局工作协调、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span>
(二)对外宣传作品要以正面宣传为导向。一般稿件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投稿;对涉及全局性、政策性、法规性、保密性、内部规章制度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宣传报道,必须经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投稿。未经部门负责人或领导审核擅自投稿,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及其应该追究的责任,由撰稿人自己承担?/span>
(三)凡同一稿件被多级刊物采用者,可以算作任务数,但兑现奖励时以最高一级兑现;凡同一稿件已考核过又被采用的可以算作任务数,但不再兑现奖励;在被采用的宣传作品中,若署名有两个以上者,考核奖励时只算排在最前面的一个?/span>
(四)若出现抄袭、剽窃他人文章及虚假报道,除取消考核奖励外,视其情节,严肃查处责任人?/span>
(五)被各级刊物采用未以司法工作为主题的不纳入考核奖励范围?/span>
四、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
(一)对司法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实行交纳风险抵押金制度?span lang="en-us">2012?span lang="en-us">3?span lang="en-us">1日前由每人交100元风险抵押金在局财务室,年终由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完成任务的退?span lang="en-us">100元的风险抵押金,并按奖励标准进行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财务室不退还风险抵押金,留用于奖励补助资金?/span>
(二)为了便于信息统计,各科、所、处、室须认真填写?span lang="en-us">2012年度各类报刊杂志采用宣传稿件统计表》(附后)报局办公室(含被采用信息报刊原件及其复印件;网络类的必须持下载复印件;广播和电视类的必须持广播电台、电视台出示的用稿证明和稿酬汇款通知单原件及其复印件)。上半年报送时间为6?span lang="en-us">20日前,下半年报送时间为12?span lang="en-us">20日前?/span>
五、成立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span>
为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的领导,成立司法局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span lang="en-us"> 长:黄剑?span lang="en-us"> 局 ?/span>
副组长:王文?span lang="en-us"> 副局?/span>
陈绍?span lang="en-us"> 副局?/span>
赵常?span lang="en-us"> 副局?/span>
?span lang="en-us"> 员:雷新?span lang="en-us"> 政工科科?/span>
孙加?span lang="en-us"> 宣教科科?/span>
彭庆?span lang="en-us"> 基层科科?/span>
范志?span lang="en-us">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解天?span lang="en-us"> 公证处主?/span>
陈洪?span lang="en-us"> 恒志律师事务所所?/span>
对外宣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谭传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周永燕、曾小敏、刘福兴组成?/span>
六、本办法属于内部规章制度,仅适用于会泽县司法局系统干部职工?/span>
附:?span lang="en-us">2012年度各类报刊杂志采用宣传稿件统计表?/span>
?span lang="en-us">0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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